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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医保补助提至240元将取消药品加成
来源:-    浏览:576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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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哈市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加上个人缴费部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总体筹资标准分别达到300元和510元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制度,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这是记者从今日召开的哈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救助范围扩至低收入家庭老年人

  医疗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55%以上。

  哈市今年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以破除“以药养医”为关键,在绩效工资分配、定价、药品采购等方面给予试点地区一定自主权。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服务措施,进一步简化就医流程,对开大处方、乱用抗生素、过度治疗等问题要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广告及医疗行为监管,提高社会信任度。

  此外,哈市将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今年重点推进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力争实现全覆盖。

  公立医院严禁举债建设

  哈市将全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强化考核评价,落实好免费提供的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好传染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通过开展远程医疗会诊等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公立医院发展规模,严格禁止举债建设。每个县要重点办好1—2所县级医院,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向社会资本开放。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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