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鞍山市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化
来源:-    浏览:606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27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格工作组组长姜瑞鹏报告,铁东区某居民区一车库内有人非法经营含可待因复方制剂药品。姜瑞鹏立即将信息上报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鞍山市局会同公安部门迅速行动,对这处非法经营药品窝点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含可待因复方制剂近百瓶,涉案人员被公安部门当场抓获。这是鞍山市全面推行食品药品日常监管社会化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鞍山市委、市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市委书记谷春立提出,“务必把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把社会管理创新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机结合,鞍山市在日常监管社会化、建立群众利益诉求疏导调解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地保障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鞍山市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各区政府与街道(社区)签订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城区37个街道227社区划分为227个监管网格,每个网格设立一个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由药品监管执法人员任组长,监督员、协管员为组员,共聘任450名社区助理和计生干部担任监督员和协管员。将3项职责“下沉”到网格中:对非法生产经营药械行为进行巡查,对餐饮、药械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巡查,受理群众有关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举报。各网格工作组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就近向组长报告,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一年来,全市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共受理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215次,查处案件96件,其中移交公安部门案件4起。

    立山区立新社区监督员刘丽君说:“网格化监管机制的建立,真正解决了‘发现情况的管不了’、‘管得了的不能天天在基层’的问题。”通过网格化监管,鞍山市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快速发现、精确定责、及时处置、有效监督”。

    去年6月,鞍山市成立了食品药品纠纷调解中心,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该中心在依法、合理的前提下,借助社区基层组织力量,运用行政、教育、协调等手段,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今年4月,岫岩满族自治县岭沟乡西道村村民魏先生认为村卫生室给他使用的药品有问题,导致出现药物反应,先后到岫岩县和鞍山市市民投诉中心投诉。鞍山市食品药品纠纷调解中心接到转办件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确认这是一起正常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但魏先生坚持要村卫生室赔偿。中心随即启动纠纷调解程序。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魏先生高兴地说:“调解中心解开了我的心结。”村卫生室负责人也感慨地说:“通过调解,我们也把‘理’论清楚了。”

    据统计,鞍山市食品药品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调解纠纷13次,解决百姓切身利益问题6项。在去年年底鞍山市各部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名列前茅。

    据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王澍介绍,为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在政府支持下,该局将尽快建立食品药品实时电子监管信息系统,同时不断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平台创新,与信访、司法等部门合作,促进纠纷调解机制的完善。

    编后:食品药品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仅靠职能部门监管,难以有效解决,必须发挥社会协同的作用,实现群防群治。鞍山市把食品药品安全提升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层面,充分体现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其在网格化监管和纠纷调解机制等方面的探索,也为监管工作打开了新视野。

责任编辑:刘燕2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您可能还会关注的

  • 药品监管-资讯
  • 药品监管-供应
  • 药品监管-求购
·药品监管:如何突破“一事不再罚...·中欧医药界对话药品监管·2012年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资讯下午茶:药品将建“身份证”...·药品监管:包装内嵌入广告是否违...·巴基斯坦建中央药品监管 打假利...·福建深入基层开展药品监管调研工...·看药品监管:从怯步到同步路有多...·迷茫与憧憬:网络时代药品监管·鄂州构建基药生产质量监管长效机...

十大评选人物访谈热点事件更多>>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