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鸟时评
江苏省淮安市一些乡镇医院为了自身利益,对基本药物违规加价销售。检察院反渎部门对一家乡镇医院调查发现,该院2010年药品加价的违规收入达100余万元。在对其他医院的会计账簿核对时,也都发现同样问题,100%的加价率不稀奇,700%的加价率也能出现。
就在今天的媒体上,还有一条令人瞩目的消息:由国务院医改办公室起草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总结报告》已经完成并上报国务院。报告指出,三年医改任务完成。其中标志之一是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基层医院全面实施,结束了几十年“以药补医”历史,开始转轨到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机制,群众用药负担明显减轻。怕就怕好制度被架空,好政策还须防“对策”。
基本药物制度是医改的一大制度创新。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基层医院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制度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淮安市一些乡镇医院的“对策”,不但使基本药物制度毁在了“最后一公里”,把便宜药又一次变成了高价药,也损害了基本药物制度的形象。乡镇医院蚕食蛀蚀基本药物制度的乱象,再一次敲响了警钟。
医改要真正成功,除了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还需要给医院植入一颗“公益心”。医改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调整原有利益格局——这也正是对医院“公益心”的检验和考验。如果医院缺了“公益心”,还是见钱眼开,惟利是图,把患者当成“摇钱树”,那么即使有了基本药物制度,也会偷梁换柱,浑水摸鱼。至于小病大治、检查单满天乱飞等移花接木的“对策”则几乎又是必然的。而现在的问题是,除了“出了事才有事”的亡羊补牢,我们又有多少未雨绸缪,保证医院“公益心”的刚性措施?缺失了机制保障,“公益心”的有无多寡可以自由裁量,悉听尊便,那么淮安市一些乡镇医院倒卖基本药物的怪事,会是最后的丑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