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十二五”将建成中医药信息化体系
来源:-    浏览:499   更新时间:2012年08月0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立统一高效、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三级中医药信息系统,把中医药信息化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内容,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据介绍,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目前主要面临5大突出问题:一是基层中医药部门信息化执行能力不强;二是中医药信息化基础薄弱,设施缺乏,经费投入不足,东中西部地区信息化程度存在一定差距;三是中医药重点业务领域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高;四是中医药信息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不够,信息孤岛依然存在;五是中医药信息化专业人才缺乏。     《规划》要求,到2015年,中医药信息化取得明显进展,依托国家综合卫生管理信息平台,基本构建统一高效的国家、省、区域(地市或县级)三级中医药信息平台,满足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业务应用的需要;基于信息平台的中医药电子政务系统、中医药综合统计管理系统、中医药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中医药医疗服务信息系统、中医药预防保健信息系统等初步建成,形成一批覆盖中医药主要业务的应用系统;中医药数据资源库和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建立一支中医药信息化专业复合型人才队伍,为中医药信息化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规划》提出,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包括10项主要任务:一是构建国家、省、区域(地市或县级)三级中医药信息平台,实现国家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全国中医药的综合管理和业务协同。二是建设基于信息平台的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包括中医药电子政务系统、中医药综合统计管理系统、中医药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中医药医疗服务信息系统、中医药预防保健信息系统等。三是建设中医药科技信息化。四是建设中医药教育信息化。五是建设中医药文化信息化。六是建设中医药对外交流信息化。七是建设中医药标准信息平台。八是建设中医药标准信息平台。九是建立中医药资源数据库。十是建设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作者:李瑶)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