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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网上药店销售宠儿?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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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2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传统药店开办网上药店开禁,至今已有半年。处方药是不允许在网上销售的,而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因为药品的急需性、安全性等需求特点,非处方药的网上销售也不被看好。相对来说,药店的保健品更适于网上销售。同时,因为依托传统药店的背景,网上药店的保健品销售也会让消费者感觉比其他类型的网上保健品销售更具专业、可靠性,这也是一大竞争优势。   从克服异地销售障碍、急需性不强、消费区域差异等方面考虑,来自河南的飞雪先投了一张赞同票。   消费者和药店实现双赢   保健品在网上药店销售具有以下优势:   首先,和药品相比,保健品的急需性较弱,这给保健品的网上销售提供了前提条件。相比面对面销售,网上购药可以说是姗姗来迟,倘若有个头痛脑热,等到几天甚至几周后才收到药品,恐怕早已于事无补,正所谓“远水不解近渴”。而保健品大多不是急需,消费者购买时并不紧迫,适于网上选购。   其次,由于大多数药品顾客在传统药店均可购买到,没有必要通过程序繁杂的网上购药来实现。但保健品却不一样,因其消费群体和消费区域的差异性,生产商将其投放市场时会有一定选择性,这就造成了部分消费者在周边药店买不到想要的保健品,这时网上药店就成为一条捷径。记得有一次,一位老年顾客到我们药店点名要某种保健品,但此保健品我从未听说过。经过询问,才得知顾客所指的保健品是在电台做的广告,只有部分指定药店有售。谁知第二天他又跑到我们药店来,说昨天连着转了本市的多家药店,均无此产品,看能不能通过我们药店的营销网络帮他了解一下何处有售。后来我根据顾客提供的保健品名称,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郑州某网上药店有售,查验了该药店的经营资质后,我将查询结果告知该顾客,顾客满意而去。又过一周,他再次来到药店,说已经在这家药店买到产品了,对我们药店的帮助表示感谢。保健品在网上药店经营的优越性可见一斑。   再次,保健品网上销售早已有之,但安全系数较低。为确保自身利益,一些虚拟卖场网上交易时通常都采用款到发货的营销方式,消费者在这个环节中将会很被动,遭遇消费陷阱后维权较难。但如果是在网上药店购买,由于药监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对其经营资质进行双重审查和日常监督,因此不易遭遇消费陷阱。   所以,保健品在网上药店销售会给消费者的生活和消费提供便利,同时成为药店销售新的增长点,从而实现消费者与药店的双赢。(飞雪)   飞雪刚投了一张赞成票,马上就有人出来表示异议了:诚信危机、销售对象、咨询、配送、消费心理等方面的种种困难,都使网上药店的保健品目前很难火起来。   诚信危机与销售对象错位   我认为,保健品目前不会成为网上药店的销售宠儿。   保健品诚信危机四伏,是最大的障碍。写这篇文章前,在网上刚看到一则新闻,5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由于擅自篡改广告内容,药监部门已撤销健特药业有限公司的“黄金搭档”牌组合维生素片的广告批准文号,即日起,共12个广告在全国禁止播出。像这样的负面报道,过一段时间就会有一次,让消费者无法不对保健品产生戒备心理。在面对面的销售中,顾客毕竟还可以看看质量如何,比较一下。而在网上,只能看几行字的介绍,谁敢轻易相信?   而且,网络一族不是保健品消费的主力。如今习惯于网络购物的人群都是些新新人类,年轻人居多,只有他们才好奇,喜欢玩点新颖的东西。但他们却不是保健品消费的主力,保健品消费的目标人群多是老人、孩子和妇女,而这部分人大多又很少上网(年轻女性白领除外),这就形成了销售对象上的错位。(艾叶)   实时咨询与配送系统   保健品因其自身特殊性有着药品无可比拟的网上销售优势,但由于目前我国保健品消费群体和消费环境尚不成熟,网上销售保健品还很难成为保健品销售的主渠道。   很重要的一点,网上药店难以提供到位的实时咨询服务。虽然不是药品,但保健品作为一种健康商品,最好也要在药师或执业药师指导下对症服用。虽然有关部门对此也作出了规定,要求做到实时咨询,可是由于目前我国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相对比较缺乏,以及网上药店自身经济实力所限,消费者要做到和药师直接并充分地进行沟通并非易事,而单靠消费者自身感觉选购,购买的保健品很可能会不对症。   网上药店相应的配送系统也有待进一步完善。除了同城销售,目前网上药店保健品销售主要是靠邮寄方式送到消费者手中,更方便、合理的产品配送网点和配送方式尚未建立起来,难以给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让消费者不敢轻易“试水”。 (赵迎春)   实地选购已十分方便   分析消费者心理,保健品不会成为网上药店的销售宠儿。网上购买保健品太单一,没有对比,相片中的东西与实际的产品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究竟哪种更适合自己?哪种既实惠又美观大方,更适合送礼呢?这些都要亲眼见了才知道。货品质量有没有问题也是消费者考虑的重点,平常在药店消费者还可以从外包装的色泽、批号、厂址,甚至药品的工艺和颜色来鉴别,网上拿什么来鉴别呢?若买回来不中意还要退货的话,岂不是浪费心情。   而且,现在的市场上药店比米店还多,一出门就可以看到药店,购物十分方便。不管是邮购还是送货上门,都显得有点“外婆送亲,多此一举。”再说,一家人吃完晚餐后,踏着夕阳,迎着晚风,散散步无比惬意,想看什么就看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何必花那么多时间去网上定购?要知道,购物也是一种生活中的艺术和乐趣。(海风藤)   有人赞同,有人反对,还有人认为:保健品在网上药店的销售前途光明,但需假以时日,药店应通过自身努力来培育这块市场。   逐步建立诚信度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对网上药店是有一定限制的:一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二是具有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三是有保存完整咨询内容的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理制度;四是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规定没有对保健品提出任何限制的条文,给网上药店销售保健品留下了很大的余地。   但目前我国大部分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还是偏于传统,加上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大多数顾客购买商品还是相信面对面的传统购物方式。针对这种情况,网上药店在同城销售保健品时,可以采取“网上看货网下购物”的方式。网上药店是同时拥有网上网下销售渠道的公司,网站可以为网下销售提供很大的支持,当消费者在网下看到的实物与网上所宣传的样品是完全一致的,且价格又公道,日子久了,网上药店的保健品就会逐步培养起诚信度,为保健品销售打下良好的基础。   其实,在网上药店开禁之前,网上各种形式的保健品销售早已有之,相比之下,经过药监部门批准的网上药店还是凤毛麟角,网上药店销售保健品还是初生牛犊,“牛犊”能否在与“虎”的竞争中胜出,也是未知。因此,说保健品会成为网上药店的销售宠儿也为时过早。(殷博武)   提供更多增值服务   网上药店的开办,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拓了新的业务模式和发展空间,保健品当然要“借水行舟”,借助企业网站加大宣传和产品推荐力度,利用企业自身信誉和服务优势,以及销售网点网络化优势,增加保健品的销售。但是,传统消费习惯的影响,接连出现的保健品违规添加药物事件,使得网上药店保健品销售短期内可能只是药店的“独角戏”,需要药店从自身着手,假以时日,努力培育这块市场。   药店的保健品销售应抓住网上药店这一“可乘之机”,从提升药店品牌入手,建立顾客档案,使顾客群体保持稳定,并开展送货上门等增值服务;同时,努力拓宽服务群体范围、扩大服务地域半径,从这些具体措施上让消费者认识到“原来保健品也可以这样买”,逐渐改变传统的保健品交易观念,选择方便、快捷的网上购物方式。   另外,网上药店销售保健品,知名品牌的产品受益应该最大,质量稳定、有广告支持、价位合理、消费群稳定是品牌保健品的最大优势,这类保健品必然会沾网络销售的光,产品销售量有所增加。所以,选择信誉度较高的保健品,更利于网上药店提升销售。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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