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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药企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于明德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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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国家正下大力气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6月25日~26 日,中国医药报社将联合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等七大行业协会共同主办医药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与创新药品营销高层研讨会,引导医药企业 在经营活动中有效抵制商业贿赂,在合理合法的轨道上安全快速发展。   围绕治理医药商业贿赂这一话题,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于明德日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谈了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中央政府高度重视,意义重大。当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热度很高,动作很大,反响强烈,发动群众参与的面很广。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二)人们对医药商业贿赂的认识正在发生变化。1998年之前,国家有关部委已经着手对医药产品的异型包装、与日用品搭售等行为进行打击。而从1998年开始,国务院纠风办一直把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当作重点来抓。但是现在来看,在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变异过程后,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已经演变为商业贿赂行为。人们对此的认识已经比较统一。   (三)商业贿赂是一个社会性问题,要从各方面采取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各行各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商业贿赂行为,但医药领域问题尤为突出。由于涉及面广,发展历史较长,所以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下大工夫,用相对较长的时间,采取多方面措施治理医药商业贿赂,不能期望毕其功于一役。   (四)治理医药商业贿赂要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治标管当前,治本管长远,就现象抓现象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找根源,采取治本措施。医药商业贿赂产生的根源有二:一是体制根源,二是机制根源。体制根源在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严重滞后,以药养医难以根除。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三改联动”进行了5年后的今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并没有取得实质进展,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不相协调。机制根源在于医院的用人机制、 分配机制难以与社会同步。医生的价值如果得不到肯定,就会通过别的途径补偿自己,认为拿“回扣”也是理所当然的。所以,治理医药商业贿赂,改革以药养医的体制是关键,实行医院分类管理是关键,医院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改革是关键。治理医药商业贿赂绝不能绕开这些关键问题。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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