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救妻案”拷问大病救助机制2012年07月26日09:48医药经济报作者:王琦
5年前,妻子杜某患上尿毒症,这让下岗已10多年的丈夫廖某生活负担陡然加重。在透析治疗近半年后,廖某私刻医院收费章,为妻子进行免费透析治疗。4年间,廖某以此方式骗取医院治疗费17万余元。日前,廖某因诈骗罪在北京市东城法院受审。
廖某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给医院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一点毋庸置疑,面对他的将是冰冷的监狱。他说他不怕坐牢,只是不知道这个家以后怎么办,妻子与孩子的生活该怎么继续。从在这个男人满含的热泪中,我们看到了无奈。
在医疗费高企的当下,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屡见不鲜。中产家庭面临大病尚且脆弱不堪,况且像廖某这样已经下岗十几年,靠低保维持的家庭?近几年,抢钱救妻、入狱治病等极端案例频频出现,凸显我国在医保制度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缺乏完善的大病救助体制就是其一。
压垮一个家庭的往往是动辄需要数十万元上百万元医疗费的大病。当前,大病报销的条件过于苛刻,报销范围狭窄等因素,制约着普通公民参保,尤其是农民工以及没有正式工作的人。按理说,医保报销应向弱势贫困群体倾斜,而现实刚刚相反,往往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中上收入家庭可享受相对的完善医保,而一些低收入家庭因为种种条件的限制不能参保,这就造成了医保资源的不平等倾斜。
美国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1935年,纽约市长拉古迪亚旁听了一桩庭审,一老妇为孙子偷面包被罚10美元。审判结束后,市长脱下帽子放进10美元,说:“现在请每个人交50美分罚金,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同样,对于“私刻公章免费透析”,我们也应为制度的无力内省。
近年来,我国政府财政收入一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我国已具备建立大病救助机制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将因病致贫纳入政府救助体系,既是社会救助体制的完善,也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只有尽快建立“大病救助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社会难题,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出现一个案例,媒体报道并号召全民捐款,这终究是杯水车薪,治标不治本。
当公民个体遭受无力独自承担的灾难和侵害而陷入绝望的困境时,政府更应承担起应负的责任。由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偿和援助,帮助其渡过难关。这不仅是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更是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和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