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上查询血液中心的官方宣传以及媒体报道,可以看到十位主要起草人均来自血液中心。自2008年新国标开始修订,公众媒体对此鲜有报道。
《标准化法》第十二条规定,制定标准应当发挥行业协会、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的作用。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组织由专家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的草拟,参加标准草案的审查工作。
官方对此条文的解释是,制定标准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吸收有关的行业协会、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参加标准的草拟、审查工作,或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当由用户、生产单位、行业协会、科学技术研究机构、技术检验机构、学术团体及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法专家姜明安称,制定国家标准的普遍规则有三:其一,合法;其二,专家论证;其三,涉及到组织、个人利害关系的,应听取各方意见,“他们的看法不一定被采纳,但可以提供社会层面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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