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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立医院药品21日起全面“零加价”
来源:-   2012-07-21 中国新闻网   浏览:730   更新时间:2012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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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7月21日讯       深圳公立医院药品全面零加价,将从7月21日起实行。这是深圳取消药品加成的第二阶段,即面向所有就医人群、所有药品实施零加成销售;同时,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门诊和住院诊查费标准。   深圳卫生人口计生委20日下午召开通气会表示,此举将既不增加病人负担,也不减少医院的合理收益。期间造成的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亏空,将由政府财政兜底补贴。   此次取消药品加成,将依据医院等级不同,分级提高门诊和住院诊查费的价格标准,即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查费12元人民币,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   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诊查费增加部分,即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诊查费增加部分,全部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诊查费也全部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农民工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诊查费增加部分,按照现行的报销比例,分别由门诊和住院统筹基金支付。   深圳卫人委分析说,目前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未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如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为8元/诊疗人次、副主任医师为6元/诊疗人次、普通医生为3元/诊疗人次。在允许公立医院收取药品加成的情况下,这种利益导向机制诱导医疗机构多开药、开高价药,使公立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之间形成利益链条。   深圳取消药品加成第二阶段工作启动后,意味着彻底打断了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与用药数量、药品价格直接挂钩的利益链条,将为全面遏制公立医院过度用药、用高价药的现象发挥重要作用。合理提高诊疗费价格标准,使之更好地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可以使公立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深圳卫人委表示,取消药品加成费用,提高诊查费收费标准,是全面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切入点,一是切断了医院与药品生产经营体系之间的利益链条,减少过度用药,降低高价药品的使用,可以倒逼药品流通领域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二是促进医疗机构努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和质量;三是将促使公立医院调整内部分配机制,扫除灰色收入地带,使医院的收支结构更好地体现技术劳务成本,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动报酬。   深圳卫人委称,将密切跟踪医药分开改革后,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状况,科学测算公立医院的政策性亏损。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最终将实现提升医疗服务品质、减轻群众医疗负担的目标。(记者郑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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