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发布国有股无偿划转提示2012年07月11日09:23新讯
力生制药日前接到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天津市国资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将天津市医药集团及金耀集团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渤海国资公司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2]51号)及《关于将医药集团金耀集团全部股权划转注入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2]187号)。根据上述文件,天津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医药集团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其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渤海国资的投融资能力。
本次股权划转前,医药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医药集团100%国有股份,医药集团持有公司93,710,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6%);本次股权划转后,渤海国资将间接持有公司51.36%的股份。
本次股权划转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天津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同时,按照规定:本次股权划转后,天津市国资委对医药集团的监管方式不变,医药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变,原监事会派驻方式不变,干部管理权限不变;渤海国资不参与医药集团的经营管理,医药集团原有经营管理模式不变。因此,公司认为,本次股权划转对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生产经营不会构成重大变化。
本次股权划转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对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无异议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