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淼淼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日发布通告,7月起大幅提高以镇痛药为主的16种恶性肿瘤放化疗常用辅助性治疗药品的报销比例。
据介绍,包括羟考酮、吗啡、布桂嗪、罗通定等16种恶性肿瘤治疗用药,由原来按普通门诊待遇报销调整为按门诊特殊病待遇报销,药品的报销比例及额度都将大幅提高。这将在进一步提高恶性肿瘤患者医疗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大大缓解和减轻患者的个人负担。
“这些药品费用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预计年度内会实现对患者总体减负千万元以上,这部分费用将全部由医保基金来承担。”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可以给恶性肿瘤患者带来两方面的实惠:一是报销额度提高了。职工医疗保险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30万元,居民医疗保险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15万元(学生儿童提高到17万元);二是报销比例也有较大幅度提升。以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为例,患者放化疗期间在三级医院门诊使用“羟考酮”“吗啡”等镇痛药,按原政策个人需负担30%,按新政策个人负担比例降到了15%。
据悉,北京市人力社保局下一步还将陆续对肾透析、白血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设立补充保险,制订二次报销等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