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三大医药发展专项将获近30亿财政扶持
来源:-    浏览:618   更新时间:2012年07月03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记者6月26日采访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医药处王学恭时了解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工信部近期联合研究了“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并在2012年6月份完成审评,有望于7月份出台。并将与医药业“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一同获得中央财政资金大力扶持。     王学恭介绍,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支持生物技术药物产品产业化和相关生产设备、耗材等配套产品产业化。在新产品产业化能力建设方面,将推动提升生物技术药物制剂、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产业链各环节水平,带动优势产业链发展;在疫苗国际化发展能力建设方面,将组织实施世界卫生组织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国际注册,实现国产疫苗进入国际市场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采购体系,形成国际竞争力。并将推动配套产品产业化能力建设和园区公共服务支撑能力建设。     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将支持企业仿制生产新到期专利药物,建立药品标准品库和微量杂质标准品库等基础性平台,拟扶持一批制剂国际化能力建设项目,将涉及十几家企业。促进扩大制剂在国际主流市场,特别是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市场的份额。     此外,将结合新版GMP改造,通过“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促进包括疫苗、血液制品、无菌制剂和基本药物品种在内的生产企业GMP改造,促进化学药、中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领域新产品产业化和新技术应用,重点支持潜在需求大且获得新药证书的品种,掌握核心部件和关键技术的医疗设备,填补国内空白的新技术,显著提高行业工艺水平,明显减低成本或提高产品质量的新技术。     有关人士26日对记者表示,这三个专项的扶持资金预计接近30亿元人民币。(刘国锋)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