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医改是世界性难题,但除中国外,目前,没有一个国家将医改重点放在药品上。在欧美国家,药品费用占医疗费用的比重几乎没有超过20%的,除我国外亚洲国家没有超过30%的,而我国的这个比重在45%左右。这与我们现行的相关药品政策不无关系。笔者认为,治理公立
医院药品费用居高不下和基层医疗机构部分药价虚低的有效办法,不是通过简单的“唯低价是取”的做法和零加价率管制所能够解决的;恰恰相反,这些政策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回扣现象向基层医疗机构蔓延。治本之道在于尽快推进管办分开,消除公立医院垄断地位、推进医保付费改革。而从完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报销支付政策,以及改革药价政策切入,简单易行,建议如下:
改革基本药物报销政策目前政策下,因基本医疗病种目录缺位,造成基本药物的确定没有边界,卫生部确定307种基本药物,全国多地反映不够用,普遍大幅增补。在没有界定边界的前提下,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是永远不够用的,而政府的财政资金是有限的。
建议农民、居民、城镇职工在看病就医时,使用307种国家基本药物,费用由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全额报销,所需资金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直接补贴到“新农合”和城镇职工医保;地方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也由医保全额报销,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责,直接补贴给“新农合”和城镇职工医保,财政补贴仍然采取“新农合”做法,按参保人头补贴。这样,中央与地方政府权责明确,中央保证307种基本药物,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财力,有多少钱办多少事,自行增补,地方将不会再在增补目录问题上与中央有分歧意见,实现政府满意;对农民、居民而言,基本药物实现高比例报销后,自然亦会大大提高其满意度;对医院、医生而言,政府针对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到位,自然会减少医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