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剂国际化是当前我国医药产业政策的重要导向,“十二五”期间将力争实现80家以上制剂企业通过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或世界卫生组织的GMP认证。今年一季度,我国制剂出口额达6.38亿美元,同比增长52.63%,明显高于同期医药保健品出口整体增幅,显示出良好的成长性。
在我国医药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的同时,国家有关部门也在大力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国际化进程。日前,商务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4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意见》对推动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促进中医药产业国际化水平的提高,增强我国服务贸易的实力都有重要意义。
作为中国医药外贸行业最大的行业组织,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长期致力于推动医药企业国际化之路。如针对《欧盟传统植物药注册程序指令》,医保商会即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积极注册,并在欧盟游说、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注册培训等各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10年6月,医保商会联合荷兰海牙市政府、世中联等机构共同举行了“中医药发展暨中药在欧洲注册国际论坛”,并以各种方式为中国药企在荷兰注册提供支持;在医保商会的推动下,瑞典药品署(MPA)也对兰州佛慈在瑞注册工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和支持。
从产品“走出去”到服务“走出去”,中国医药企业的国际化正在向纵深布局。正如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院士所说:“单丝不成线,独木难成林。只有更多的中药走出国门,融入世界,形成规模,方可称之为中药国际化的成功。”而制剂的国际化经营更要克服不了解如何进入其他国家医保目录、营销网络难以打开、法律准备不足、尚难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制造”产品、高端的国际化经营人才匮乏等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