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药店药品经营面积缩水可举报,随意收购药品违法……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方林做客民生在线,与网民进行了交流,其中网民提问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药店 “缩水”、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等方面,市民若发现有问题,可拨打食药监局12331电话举报。
网谈过程中,有多名网友提出如今的很多药店就像一个 “杂货铺超市”,除了部分药品外,如花生油、饮料等都有销售,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药店可能还会有其他的经营内容,其用于药品经营的营业场所使用面积之外的场所,经营范围由营业执照决定。”李方林介绍,药店销售药品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属于前置审批,药店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市民若发现药店经营药品的场所使用面积不符合目前的审批验收标准的可向食药监局举报。
对网民提出的很多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李方林总结了这些违法广告的6个特点:1、夸大产品功效;2、未标明不适宜人群;3、无“本品不能代替药品”说明;4、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5、无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6、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市药监局对发现的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定期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记者 孙启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