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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签抗菌药整治责任状 违规医生担刑责
来源:-   2012-05-31 济南日报   浏览:467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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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社5月31日讯    医生乱开抗菌药或担刑责   山东医院签署抗菌药物整治责任状   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使用率不超过60%   抗菌药物滥用将导致耐药超级细菌增加,长此以往,患者将面临无药可用的窘境。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医疗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在2011年专项整治基础上,我省今年再出重拳整治抗菌药物。省卫生厅与省(部)属医院签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责任书,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能超过50种,医生滥开抗菌药,将被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门诊、住院抗菌药有明确控制指标   根据《2012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口腔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儿童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精神病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10种,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40种。   同时,医疗机构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种。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   在具体使用比例上,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综合医院儿科、妇产科、口腔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参照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口腔医院的标准执行。   滥用抗菌药,医生将被取消处方权   省卫生厅要求,医疗机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   医疗机构将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应当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新闻   我省将建器官移植从业医师信息系统   山东今年将建立器官移植从业医师的注册、培训、考核信息系统,加大检查频次,扩大检查范围,保持打击违法器官移植手术的高压态势。   省卫生厅副厅长袭燕表示,山东将加强器官移植、心血管介入、细胞治疗等特殊诊疗技术的监管。去年,省卫生厅联合公安部门集中查处了德州、济南两起非法肾脏移植案件,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但同时也暴露出个别医护人员医德丧失、法律意识淡漠,部分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人员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的问题。   袭燕表示,今年山东将强化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器官移植从业医师的注册、培训、考核信息系统,杜绝非法器官移植事件在山东医疗机构内再次发生。同时,最近心血管介入、细胞治疗等医疗技术也频频出事,屡屡被曝光,省卫生厅将组织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做好这些医疗技术的日常监管。   县级及以下医院将先诊疗后付费   会议提出,6月1日起全省县级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将全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省卫生厅要求各地通过简化服务流程,降低就医门槛,提高服务效率,让更多群众享受到生命绿色通道。   推动辅助检查结果在同级医疗机构之间互认是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重要途径。今年我省将在继续巩固临床检验结果一单通的基础上,推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一片通,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继续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争取年底前在全省三级医院80%的病房和二级医院40%以上病房全面开展。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要求配备护士。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6:1,每名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不超过8个,重症监护病房护患比为3:1。(记者冯瑜白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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