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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患者被化验“宫颈细胞” 院方称是笔误
来源:-   2012-05-09 东北新闻网   浏览:579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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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社5月9日讯    他54岁了,看个病做个化验,没想到化验单上出现了宫颈细胞的这一项。   对此,院方承认是笔误,而患者家属却很难接受。   患者家属:   怀疑化验单弄错人   昨日,鞍山市民李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始末。   2月29日,李先生的岳父因病住进鞍山集团公司总医院,医生临床诊断为颅内病变性质待查,3月2日进行脊髓液化验,5日出的报告结果为未见肿瘤细胞。   然而,就是其中的一张化验单上却有着如下的内容:孟某,男,54岁送样部位:宫颈细胞   发现这个检验的内容,我们都惊呆了!李先生无奈地说,这张化验单究竟是不是我岳父的?   后来李先生带着岳父到北京的医院检查,结果是:淋巴瘤样肉芽肿可能性大。李先生说:这我们就更怀疑在鞍山做的化验结果到底是谁的了。   为此,李先生于3月14日专程到鞍山集团公司总医院,请院方为这张化验单做出解释。当时,化验室的一位负责人告诉他字打错了。   李先生对此回答不满意,他找到了该院的投诉科,一名工作人员接待的他,她告诉我先给病人看病。4月11日,李先生又来到了该医院,被告知准备相关投诉材料,5个工作日给答复。直到4月24日,投诉科的一位负责人告诉他已了解情况,医院无责任,没有对患者的治疗造成影响,不满意可以到法院起诉。   为了这件事,李先生先后4次来医院交涉,结果均不能让其满意。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医院是这么严谨的地方,怎么把患者的化验单说写错就写错,李先生说,误诊、错诊谁负责?   卫生局:   若属实则医院有过错   昨日,记者联系了鞍山集团公司总医院,但未得到回复。   鞍山市卫生局就此表示,这家医院属于鞍钢集团下面的一个单位,他们只能对医院的医疗方面、依法执业等进行指导。如果真是化验单上写的那样,医院有错误。该工作人员表示,可以让患者家属准备投诉材料来一趟。   下周日,李先生还要陪同岳父去北京治病。我现在很痛苦:岳父的病很重了,一面要给他看病,一面还要跟这里的医院交涉。就连一句道歉都没有。他说,自己岳父在鞍山住院期间还没办理出院手续,下一步会寻求法律保护,必要时会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记者刘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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