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不得向医疗科室下达经济指标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05月19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据广州日报报道,广东省的药品招投标将走向“统一”,告别省与各地市分别搞药品招投标的局面,药品的竞价入围都在网上进行。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将实行“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行全省统一的药品限价竞价采购,以期遏制虚高的药价,并增加药品招投标的透明度与公正度。这一全新药品采购方式的实施方案(试行)计划从明年1月1日开始在全省实施。与此同时,全省卫生系统将加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严禁科室私设“小金库”和向科室下达经济指标。   18日,专家就《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第四讨论稿进行小组讨论。据悉,在网上限价竞价实行前,今年没有发出招标公告的市不再搞招标,使用去年采购名单中的药品。   药品限价竞价采购公告通过广东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平台(http://www.gdyyzb.cn)发布。网上限价竞价采购活动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限价——“药品报价不得高于限价,不接受限价药品不予进入广东市场”   按照方案讨论稿,发布药品采购公告后,所有药品品种经审核后分组分类。其中大部分品种统一限价。对限价竞价目录中的品种,所有药品的报价均要求低于或等于限价,对不接受限价的产品不予进入广东市场。   竞价——“同一药品有3个以上厂家‘入围’的就要竞争,并按比例淘汰部分高价产品”   凡列入限价竞价目录中的药品,进行再分类。同一药品类别,有3个以上厂家“入围”的,就要展开竞争:报价结束后,将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按比例淘汰一定数量价格高的产品。   谈判——“为防‘黑箱操作’,价格谈判过程将公开,并邀请记者、群众监督”   方案讨论稿中明确,同一种药品类别,只有1~2家厂家,则由专家组成“谈判专家”与药厂作价格谈判,谈判专家确定是否入围。   为防“黑箱操作”,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不能进入谈判专家小组,同时公开整个谈判过程,并邀请媒体记者、特邀监督员、社会群众现场参与监督。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