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医院设警务室 网友担心“治标不治本”
来源:-   2012-05-07 南方日报    浏览:690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07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生意社5月7日讯    卫生部前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共同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   昨日,南方日报记者走访了广州各大医院。率先设立警务室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保卫科负责人称,警务室的设立减少了治安案件发生,对平息医闹起到很大作用;但也有声音担心这么做治标不治本。   新规二级以上医院要配警务室   卫生部与公安部4月30日联合印发了《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通告》指出,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医务人员、倒号等将面临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责。   5月4日,卫生部办公厅又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的紧急通知,要求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医院民警驻点可减少治安事件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5年广州市儿童医院率先在广州设立首个警务室;2007年,中山一院设置警务室,广东省人民医院也在2009年设立这样的机构,以应对病人财物被偷、医托诈骗、医闹找茬等治安肿瘤。   这让不少医院尝到甜头。设立时,公安机关考虑到医院门诊量大、人员情况复杂、流动人口多等实际情况,便将工作前移到基层,和医院形成更好对接机制。中山一院保卫科科长詹中兴介绍了民警与该院的合作机制:两位辖区民警驻点,三个便衣巡逻,若遇到盗窃、医闹等,民警反应速度很快,他们到场也对违法犯罪分子有很好的威慑作用。   医患纠纷处理效率更是一个很好的说明。詹中兴表示,在设立警务室前,患者聚众拉横幅,很可能几天都不走。而民警一来,劝解、引导、再不行依法取缔,最快半小时能解决问题。詹中兴说,近两年几乎没有出现过患者家属今天走明天再来闹的情况。   与中山一院一条马路之隔的广东省人民医院,同样面临人流量大的现实情况。每天有5万多人次在这里打转,民警不可少啊。该院保卫科科长区伟忠说,警务室设立后,每天有一位片区民警专职驻点,两到三人巡逻,自此扒窃、医托诈骗、医闹影响秩序等治安事件每年减少了8%10%。   除了这两所大医院外,不少医院也在酝酿成立警务室。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部主任蔡湛宇透露,目前该院正与公安机关洽谈成立警务室的相关事宜。医院是公共场所,当公共场所治安受影响和冲击时,政府有责任出面维持秩序。他还透露,警务室成立后,可与该院与天河区司法局合作成立的医患纠纷调解室有效对接,民警灭火,调解部门再好好调解,有效处理医患纠纷。   廖新波无奈情况下的无奈之举   昨日下午,廖新波在接到南方日报记者提问后,第一时间在微博发起讨论,短短1小时即获超过上百评论和转发。发表评论的网友对警务室的设立,普遍持观望态度,认为这种做法治标不治本。   早在2007年,广州就陆续有好几家医院申请成立警务室。彼时,廖新波就已关注到这一话题。当时接受媒体采访时,他持这样的观点:医院设立警务室,是迫于现实情况的一种无奈选择。   昨日谈到这一问题,廖新波表示这是无奈情况下的无奈之举。   -网友辣评   类似退烧药   对症处理必用   @朱江明月:目前确实有警比没警好,防暴力有用,但对医患关系(改善)作用不大。   @信菱KAKA:我知道香港的大医院就有驻院警员。   @石忘归:类似退热药,高热状态下对症处理必用,但后续的治本之策须及时跟上。   @木瓜时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老妖and小妖:卫生行政部门能协调公安机关吗?疑惑!   @虎男伟狮:此非长久之计!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院应该会好好反思:医患关系如此紧张,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记者曹斯)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