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开展保健食品综合治理
来源:-   2012-04-11 新华社   浏览:483   更新时间:2012年04月11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生意社4月11日讯       今年2月以来,多家媒体就螺旋藻、鱼油保健食品质量问题等进行了一系列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回应,表示将开展保健食品综合治理,欢迎社会各界及媒体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家食药监局指出,当前保健食品总体安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包括:一些不法企业非法添加违禁物品;一些企业不按照批准的配方、工艺组织生产;一些生产经营企业夸大产品功效,甚至故意混淆与药品的界限,误导消费者;有些产品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标志,有些产品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消杀产品批准文号等假冒保健食品。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家食药监局表示,高度重视媒体曝光和公众关切的有关问题,认真研究部署,决定开展保健食品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包括: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日常监督,开展质量安全万里行活动,净化市场环境。抓紧完善监管法规规章,全力推动《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抓紧制修订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严格审评审批管理,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积极研究分类管理,探索建立审批制和备案制相结合的产品管理方式。全面提高准入门槛,调整保健食品功能范围,修订功能评价方法和良好生产规范,规范功能声称;启动产品技术要求提高计划,开展清理换证工作。大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理性消费,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食药监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改进工作作风,转变监管方式,提高工作效能。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