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保健食品命名指南》,明确禁止保健食品中含有夸大等溢美之词。4日,记者走访德州市部分药店发现,保健品宣传夸大的现象依然存在。 4日,记者在东方红西路一家药店内看到,门口的广告牌上写着“苗王筋骨神贴,贴了就好”的宣传语。三八路一家药店内,一款名为“苦瓜三天瘦”的减肥产品,盒子上印有“清脂、紧肤、养颜”等宣传字眼。工作人员再三表示,该药无副作用,“纯中药,10天可减11斤,年满14岁都可以服用。” 在新发布的《保健食品命名规定》中明确规定,“神”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禁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也被禁用。 记者就此咨询了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及《保健食品命名指南》已进行积极监管,法规发布前已批准使用的产品名称,原则上可继续使用,发布后批准使用的产品名称,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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