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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报对本省37家医疗机构执法监察的情况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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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网站消息,最近,吉林省卫生厅、监察厅联合下发《关于对全省37家医疗机构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的通报》,通报了2005年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院和依法纠风,吉林省卫生厅、省监察厅于2005年3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全省卫生系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的工作方案》,分两阶段开展了专项执法监察。第一阶段为4月至8月,各地区卫生行政机构及医疗机构进行自查自纠,建章健制,认真整改。第二阶段为9月至11月,省卫生厅、监察厅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执法监察组,先后抽查了全省9个市州的37家医疗机构,下达执法监察反馈意见书37份。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外,还对有关责任人员实施了责任追究,共计处分、处理206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81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和组织处理等125人。   开展专项执法监察过程中,执法监察组根据掌握的情况和信访举报线索,采取核查医院财务账目,抽查有关资料,深入疗区诊室核查等方式方法,从医政、医疗、护理、财务、医院管理、行风建设等方面对被检单位全方位开展执法监察。除当场向被检单位进行意见反馈外,还将执法监察反馈意见书交给当地监察局、卫生局和被检单位,明确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交当地监察局督办。执法监察中,始终将改进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每到一家医院,都加强与被检单位的交流,既做普法的宣传员,又做先进工作经验的推介员;既认真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又帮助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督促抓好整改,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截至11月30日,37家受检单位都将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卫生厅监察室。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个个有回音。   通报指出,检查中暴露出六大问题: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无执业资格人员违法执业问题;科室承包、科室租赁、开单提成问题屡禁不止;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过期药品、过期试剂问题;部分二级医疗机构毒麻药品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医疗服务收费不规范,部分医院财务管理混乱;处方、病历书写不规范。此外,有的医院存在超范围诊疗、无执业许可证私自开设分院、医疗废弃物处理不规范以及院内感染控制存在安全隐患、护理操作不规范、无菌观念不强以及生物制剂不按规定低温贮藏等一些问题。产生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有:部分地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重视不够,监管不力;一些基层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部分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医德医风建设抓得不实。   通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将这次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作为2006年纠风工作的重点,进一步研究加强和改进卫生行业监管工作的措施,加大依法监管的力度,彻底解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县(区)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监管不力的问题。继续对医疗卫生行业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省、市、县卫生、监察部门三级联动,重点查处和追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失职、渎职、失察、失管的责任,医疗机构管理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及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回扣等行为。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药品一次性招标,实行网上招标、网上采购、网上结算、网上配送,从源头上解决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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