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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实施药企“红黑榜”
来源:-    浏览:721   更新时间:2012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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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江苏的社区医院都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市民在看病购药方便的同时,也发现一些药品价格尽管便宜了许多,却总是买不到。为了杜绝这种现象,江苏省卫生厅近日将出台规定:列出药品生产企业红黑榜,企业一旦出现恶意断供,将被列入黑榜,面临严厉处罚。

  南京市兰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社区医院需要但是往往供应不上甚至断货的品种,有15种之多,10元以上的药品基本上能确保供应,但是10元以内、特别是1元以下的药就很难,比如,价格为0.45元的诺氟沙星,就经常采购不到,去年曾经一度断货四个月。

  南京市兰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剂科主任许露:医药公司去采购,他们就说放假了,缺货之类的,或者直接不答复。我们上次通过卫生局多次协调才买到一批。

  为了严格杜绝药企断供现象,江苏省卫生厅下发了“基本药物供货企业诚信记录公示制度(征求意见稿)”,对于江苏参与基本药物供应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要实施“红黑榜”进行管理。药品企业中标以后,必须和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签订购销合同,如果拒不签订,卫生部门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得参加江苏的基本药物采购活动。

  江苏省卫生厅药政处处长赵淮跃:这个我们已经做了前期处理,有6家企业不签订合同的,我们已经取消了资格,列入不良记录。

  公示制度将实行记分制考核,在采购周期内,基本药物供货企业有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量配送供货等行为的,将予以扣分,扣满12分就列入“黑榜”,予以公示。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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