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12月6日印发的《全国
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要将结核病防治纳入卫生发展规划,作为重点疾病加以控制。结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逐步增加二线抗结核药品的种类。
《规划》表示,财政部门应根据结核病防治需要、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责、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投入机制,将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各地在执行国家现行结核病免费诊疗政策的基础上,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扩大诊疗费用减免项目。对不属于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结核病患者医疗费用,可按照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规定予以支付。同时,将扩大国产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的生产供应,加快二线抗结核药品的国产化进程。对进口抗结核药品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规划》目标致力于进一步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患者的负担,使全国肺结核患者发现并治疗管理人数达到400万;全国以县(市)为单位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使用覆盖率达到100%.
《规划》介绍,我国仍是全球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目前我国结核病年发病人数约为130万,占全球发病人数的14%,位居全球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