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卫生部:鼓励有资质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
来源:-   2012-02-27 中国新闻网   浏览:497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28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生意社2月27日讯         卫生部今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农合工作进展情况。卫生部农村卫生司司长杨青表示,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推动形成多重补充医疗保险机制,分担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   杨青回应记者关于是否已经试点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时表示,第一,我们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第二,今年开始要在部分地区探索新农合基金,拿出一小部分钱来,比如3块钱,作为大病的补充医疗保险,目的是抵御大病风险,有一些地方已经在试点,比如西藏,拿出了10块钱买重大疾病的商业保险。   杨青在提及2012年新农合工作要点时也表示,要积极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试点工作。扩大试点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探索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推动形成多重补充医疗保险机制,分担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