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2月25日讯 开年后,
医药圈子内最热话题是《药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最后一轮征求意见稿的发布。由于《办法》改变了以往医院药价统一“顺加15%”的规定,而代以“低价高差率,高价低差率”的办法,控制批发环节差率,而被寄予降低药价的希望。昨日,记者采访发现,武汉医药行业人士对此却存有担心。
企业或被迫生产“高价药”
新《办法》对药品的批发环节、销售环节分别给予了最高加价比率,比如10元以下的药批发差价率为30%,医院销售差价率为25%;而800-2000元的药批发差价率为8%+34元,医院差价率为定额69元。如果沿用以前的药品加价方式,由于10元药和2000元药都是加成15%,医院便会倾向于采购贵药。
业内人士认为,“《办法》只是限制了批发、零售环节加价,但是却很难管到药品出厂价。”一家制药企业负责人直言,现在的很多制药企业正在忙着把原料成本做上去,把包装成本做上去,把销售成本做上去,把广告宣传费用做上去。如此这般,药品出厂价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涨上去。如果药品出厂价本身就很高了,后面你是加成25%还是8%,还有谁会在乎呢?”
九州通医药集团党委副书记程波涛说:“《办法》其实跟广东2010年出台的相关办法相似。但是两年过去了,广东的药价堪为全国数一数二。其原因是医院购进药品越高,赚钱越多的反向激励机制并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用于回扣的现金,从药品流通环节上移到药品生产环节。”
取消加成政策或是治本良方
不少企业担忧,实行差价加成恐怕会使药价更高。
一个企业分析,在差别加价政策下,单价10元的药品,医院加价收益为2.5元,单价40元的药品,医院加价收益为7元。为了迎合医院取向,企业可能将单价40元的药品改为单价为10元的四个小包装,则医院加价收益为10元。而在15%的政策下,40元价格的药品收益是6元,病人还要多花4元钱。
此外,由于生产企业抬高了生产成本,税务成本也会水涨船高,这部分增量也可能转由病人埋单。
武汉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罗方友认为,只要医院不取消加成购药政策,靠吃回扣获利的医药生态就难以改变。其实彻底取消加成政策,只管最高零售价,允许医院自行采购,用市场的方法才能让药价降下来。
受此轮药品加价方式调整,加成比率受到限制,武汉370余家中小医药
代理企业将面临生存压力,行业新一轮兼并重组或将拉开大幕。
“我们已经接到厂家通知,从4月份开始,厂家直接给
医院供货了,”专门从事药品代理的徐经理忧心忡忡:“实行差别加价率,相当于加价空间被锁定,以后所有的中间代理商都只能吃这一小块蛋糕了。”
进行儿童医药销售代理的陆经理直言:“一盒不到10元的儿童咳嗽药,我们只是其中一级代理商向医院供药,利润不过在2%到3%左右。如果整个利润环节变薄,我们肯定没有生存空间了。”
目前,医药行业实行低价包销模式,即药厂以稍高于成本的价格,包销给医药代理商。而在代理商层层“转手”的流通中,药价步步高涨,“洗”出给医院的回扣成本,从而让药品的出厂价和零售价出现了十倍甚至百倍的差价。
湖北人福诺生医药公司总经理徐兵介绍:“以前的医药代理水分主要集中在中档药品,中间环节多达三、四个层级。”在中间环节涨幅受限后,有部分医药生产企业开始选择与医院直接对接。
据统计,武汉市目前有370多家批发药企,但其中绝大部分规模都不大。武汉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罗方友介绍:“这个数目在2010年要大得多,这两年由于利润越来越薄,行业已经开始了兼并重组。”
一些小代理商告诉记者:“面对上游生产企业的现金现货,下游医院3个月才回款,加上市场同质化严重,公司未来融资难上加难。”
罗方友分析,如果差价加成新规实行,“大鱼吃小鱼”的过程将加速。
本月初,为配合商务部“十二五”
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纲要,我市出台了首部药品流通行业规划,明确提出将集中培育龙头企业并提高行业集中度。此间人士表示,龙头企业将会获得更多的支持政策,也会加快兼并小企业的脚步,对于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