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扇国内投资领域的大门向外资全面敞开——伴随新医改步伐的推进,医疗服务投资领域对外资也进一步放开。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下称新《目录》)。其中较为重要的变化是,将外商投资医疗机构、金融租赁公司等从限制类调整为允许类。这意味外商可以在华独资设立医疗机构。而外资全面开放后,通过引入海外的资金和管理经验,医疗服务产业特别是高端领域将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中国医疗产业也将得到整体推动不仅是多数业内人士对产业前景的乐观估测,也成为目前许多省市招商“选”资时所看中的。
各地争抢医疗招商主动权
日前,著名的外资儿童医院洛杉矶儿童医院将入驻北京市通州区“国际医疗中心”的消息传出。据悉,旨在打造集“医、教、研、养、康”五位一体、未来满足国内医疗服务的通州“国际医疗中心”占地15平方公里。其中一期3平方公里,将建设10所医院和两所医科大学,还有一些医学研究所。
值得注意的是,洛杉矶儿童医院只是通州新城“国际医疗中心”组成部分之一,通州未来“国际医疗中心”的市场定位是面向整个国内医疗服务市场。
北京市通州区区委书记王云峰近日表示,除了解决辖区内居民就医问题,通州还将医疗服务作为了其实现“综合服务新城”定位的重要产业之一。该“国际医疗中心”还将引入美国克利夫兰医院等其他外资医院和国内的一流医院以及相关的医疗科研院所。因此非常值得期待。
事实上,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此地方医疗资源的稀缺正成为制约其公共服务体系,甚至地区发展的软肋。而在城市配套规划上“高起点”,并希望以其优质的服务配套资源来吸引人才和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也成为许多地方共同的想法。
新年刚过,天津市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就与天津首家外资医疗机构——天津和睦家医院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协议。双方表示今后医大二院将为和睦家医院的外籍患者开辟就诊绿色通道,两院医生相互会诊、开展病例讨论,携手打造天津市以梅江地区为主,辐射滨海新区的高端医疗服务。
不止如此,各种外资合作医院和医疗网点也纷纷在许多省市落户。2011年10月,洛杉矶儿童医院与湖南省儿童医院合作成立了“儿童肿瘤诊疗研究合作中心”,以完善儿童肿瘤的国际治疗标准,提高肿瘤患儿的救治率和存活率;去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局还与新加坡马光保健集团签约,由该集团在新区投资建立民营连锁医疗网点,满足当地百姓多层次的就医需求。
德勤中国最新发布的报告称,在“十二五”规划以及老龄化、财富转移和城市化人口的驱动下,中国有望在10年内成为全球第二大生命科学与医疗市场。而国内医疗投资领域政策的松动,自然引得国外资本集团和直接医院集团纷纷动作。
阵地主要集中在专业领域
分析机构认为,就目前形势而言,在医改新政的影响下,外资服务机构进入中国的步伐已经明显加速了。
2011年底时,亚洲医疗国际集团收购上海和北京的两所公立改制医院的消息就在业内引起不小的震动。其实此前亚洲医疗国际集团已在国内已经拥有10家合资医院,这次收购尤其引人注目的关键在于,其收购的北京二级医院是一家综合性医院,而此前的医院则以公私合营的专科模式为主,集中在肿瘤科和神经外科领域。
据了解,目前外商投资中国医疗服务机构的主要特点是:在中国医疗服务中所占比例仍然很小;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等较发达地区;服务对象比较集中,主要是在华工作或旅游的外籍人士以及国内极少部分高收入阶层;投资举办的主要是投资小、收益好、国内相对短缺的专科诊所,如口腔、眼科、妇科、整型美容、血液透析等。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许玲妮接受采访时指出,外资进驻综合性医院,一方面表明其扩大了对中国医疗市场的布局范围,足以彰显其对我国医疗市场的重视程度,产业布局的步伐必将加快,另一方面也使我国医院吸收外资医疗机构的技术和设备及管理经验等多方面内容,提升我国医疗服务水平。
不过,就目前来看,外资与国内民营资本在这个领域的布局显现出了不同的特点。
许玲妮指出,目前我国多元化办医格局逐步形成,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现有医疗机构6539家,其中70%为民营医疗机构,中国民营资本布局速度和范围都不断扩大。但她同时指出,国内民营资本的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主要集中在诊所类医疗机构,因而在该市场民营资本占优势,而外资在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院方面优势较为明显。
服务业外资一路高歌
而在新年伊始的全国商务工作会上,记者也了解到,通过扩大开放领域、创新管理体制等措施,引导更多的外资进入到服务业,提高中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是商务部门今年的工作重心之一。
据商务部的最新统计显示,2011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1160.11亿美元,而服务业利用外资占全部利用外资的比重已逼近一半,且47%的比例首次超过了制造业利用外资的比例。
国家对发展包括服务业在内的第三产业的政策重视,在医疗投资领域得到了进一步展示。此次新《目录》将外商投资医疗机构从限制类调整为允许类,意味着彻底取消了对外资最多不超过70%的股比限制,允许外商独资投资医疗机构。
记者了解到,我国医疗机构领域的开放始于2010年。当年的12月3日,本轮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政策——《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表示,公立医院改革也要鼓励社会资本规范参与;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由目前的限制类调整为允许类,逐步取消对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股比限制,对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先行试点、逐步放开;最终在程序审批上也要简化,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立审批权限由国家下放到省一级,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设立由卫生部和商务部审批。
该政策被业内视为外资医疗机构发展的极大利好,将迎来增长的高峰期。而发达区域对这一政策跟进尤为积极。江苏、浙江等省都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各地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疗机构的试点工作。
但在此之前,根据2000年发布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在中国境内外商不得独资设立医疗机构,只能采取合资或合作的形式。中方在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中所占的股权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
10年前的规定显然与现今的现实不符,潜力巨大的中国医疗市场正在吸引更多的境外资本关注。在外资独资开办医疗机构政策日益明朗后,外资的积极性将随着操作难度的减少而逐渐增强。此外,2009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对于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一律免征营业税,而不再区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政策对包括外资在内的各路医疗资本抛出了橄榄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