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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居民健康卡将全国通用5年内持有率提至80%
来源:-   2012-02-04 人民日报   浏览:710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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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2月4日讯       居民健康卡将全国通用   刷卡可见电子病历,实现异地报销结算   我国居民将拥有全国通用的健康卡。患者跨地区就诊时,医生一刷卡就能看到患者的电子病历,甚至还能实现异地报销结算。日前,卫生部发布《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规定,各地可将居民健康卡与市民卡等其他公共服务卡多卡合一,各医疗卫生机构发行的医疗卡逐步过渡为居民健康卡。   卫生部表示,今年全国将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启动各省份试点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实现标准统一、全国通用,方便居民看病就医和进行个人健康管理。争取十二五末居民健康卡持有率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同步达到80%。   居民健康卡是指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用于居民身份识别、个人基本健康信息存储、实现跨区域跨机构就医数据交换和费用结算的信息载体。这一举措的推行,将使居民拥有唯一的、全国通用的居民健康卡,实现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和动态更新。   居民健康卡首次制卡经费,卡应用支撑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费用按照地方政府主导、多方筹资的原则解决。补办居民健康卡的成本经费由居民个人承担。   根据规定,使用居民健康卡可以实现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卡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费用结算,在线查询持卡人健康信息等功能。(记者白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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