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多轮竞标模式,使价格充分反应市场竞争。广东模式最大的特色就是要经历3轮竞价,每轮结束后公开报价,按照综合评分淘汰。该模式能够让竞价充分反映市场竞争程度,杜绝单次竞价中可能产生的非理性行为。
相同剂型按制剂规格不同分组,力求公平竞争。广东省对于分组竞价划分细致,将所有制剂按不同剂型、容量、含量分为不同竞价组。这比福建模式划分要明显细致。福建的剂型分组仅为20个,广东有42个。
中标名额众多,弱化了恶性报低价的可能。广东规定厂家数10个以下(含10个)的进行末位淘汰,多于10个的按进入第一次竞争性报价时的实际报价厂家数15%(四舍五入)的比例进行淘汰,最终产生参评厂家数的55%作为中标企业。而福建省在相同品规下,不论参评厂家数量多少,不同质量层次的最终中标名额合计最大只有9个。
对持续参与广东招标的企业有保护机制。原先的中标企业,只要本次报价不高于2009年入围价、同组平均入围价和八省平均入围价的低值,并且订单确认率高于80%可以直接中标,不用参加之后的综合评价程序。
竞标看综合评分,但质量层次区分不大。与安徽省非基药招标类似,广东模式的最终评标指标也是综合评分,其中药品价格分占40%(换算公式为:价格分=40×同组最低报价/该品种报价)。然而广东省对于非价格分的区分度并不大。综合评分中非价格分的最大分差空间仅为12分明显小于安徽省、青海省。例如,一个各方面优秀的1.1类新药,与普通GMP 药品的非价格分差距最大为10分,即最多比普通GMP 药品可获得33%的溢价。
总体评价,广东模式同属于竞争偏缓和的价格招标方案。与青海、安徽相比,药品质量和企业资质对中标结果影响较小,价格起的作用大一些;但是广东省中标厂家占比55%,要明显高于其他省份的25%-30%,说明招标竞争程度较为缓和,因此价格竞争也不会异常激烈。
非基药招标向基药招标看齐条件尚不成熟。2012年将是各省医保招标较为集中的年份,我们在策略报告中强调医保用药价格的维持对于医药行业的盈利增长至关重要。从目前来看,虽然医保招标向基药看齐是趋势,但我国公立医疗机构的改革仍然处在探索阶段,“以药养医”并未根治,冒然大幅降低医保用药价格,掐断医疗机构收入来源,将带来隐患。从安徽、青海、广东的情况判断,医保降价将是逐步演变的过程,像基药招标一样的极端变革在2012或将是小概率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