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在吉林省2011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我省按国务院医改办要求,坚持双信封招标制度,实行“单一货源承诺”和“量价挂钩”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了集中采购招标制度,使基本药物制度呈现“三个五”。
在刚刚结束的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我省已正式对外公布第一批中标药品,共计1270个品规。其中,中标药品的中标价格与国家最高零售价比较平均降幅为51.71%。据悉,采购专家5成来自基层。自2010年3月1日起,我省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单位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开始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目前,先后制定和下发了《吉林省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施办法(暂行)》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并成立了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已实现全省基本药物统一招投标、采购、配送,下一步将实行招投标、采购、配送、结算、监管“五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