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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保健食品每批产品应有相应的批生产记录
来源:-   2011-12-26 中国网   浏览:1102   更新时间:201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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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12月26日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食药监局对《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管理上每批产品均应当有相应的批生产记录,可追溯该批产品的生产与质量相关的情况。   批生产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生产指令、各工序生产记录、工艺参数、生产过程控制记录、清场记录、质量控制点监控记录及偏差处理等特殊问题记录。   生产指令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数量、主要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理论消耗量、签发人和签发日期。   生产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操作前准备情况记录、操作过程中生产设备状态记录、具体操作的参数记录、生产操作者及复核者的签名。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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