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部长陈竺在12月22日召开的2012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指出,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是深化医改、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硬性任务。2012年,药品监管部门要开展
医药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严重违规、失信者实行行业禁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
陈竺指出,12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到2015年,药品生产100%符合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安全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要实现药品安全总体目标,一是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二是强化药品和
医疗器械全过程质量管理。要完善药品研制规范,促进与国际接轨;提高临床试验现场监督检查覆盖率;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促进常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对已批准上市药品实行统一编码管理,电子监管覆盖所有药品品种。三是强化安全监测预警。要完善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制度,健全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制度,重点加强新药、中药注射剂、高风险药品的安全性监测和评价;完善应急预案,保障应急药品及时有效供应。四是要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集中采购政策和药品抽验工作机制,健全问题药品与退市药品召回处置制度。
陈竺强调,要以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药品质量全程监控为切入点,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安全有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实施2010年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面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要加强基本药物抽验和招标、采购、使用质量管理,完善农村基本药物供应网和监督网。特别要加强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邵明立提出,2012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着重做好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科学监管水平,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继续打击餐饮服务环节、
保健食品、
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保持打击假药高压态势,加强广告审查管理,规范互联网
药品交易和信息发布;严格基本药物监管,确保质量安全。2012年2月底前,所有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品种必须赋码,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经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2013年2月底前,各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全部纳入电子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