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到社区看病,“便宜药”的确多了很多。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从2010年9月20日到今年9月20日的一年时间里,我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招标采购的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总额已达到14.17亿元,药品平均价格比国家指导价下降了52.8%,集中配送率超过九成,群众就医用药负担明显减轻。
据介绍,从2010年9月起,安徽省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及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现了‘四降一升’的态势。”相关人士介绍,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次均门诊药品费、抗生素使用率、次均门诊费、次均住院药品费下降都在20%以上,门诊人次上升10%以上。
目前,安徽省16个市、108个县(市、区)共有175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基本药物,其中包括中心卫生院、一般乡镇卫生院、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分院。平均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采购金额为76.8万元。据介绍,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往年基本药物采购总量在15亿元到17亿元之间,今年采购量达到14.17亿元。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最明显的就是药便宜了,看病费用下降了。”据介绍,我省现在集中采购的基本药物,在中标品规中有494个品规是排名前400名大中企业的产品,质量有保证。药品价格下降后,老百姓不论在省内哪个卫生院看病,都可以买到同样价格的基本药物。同时,医生在开药时,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避免了开大处方、开贵重药和药物滥用的现象,使基层医疗费用和群众看病费用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