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6日在合肥召开的2011年全国食品
药品监管稽查工作会议获悉,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在继续强化对电视、报纸媒体发布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的同时,加强对电台播发的药品等产品违法广告的监测。 据介绍,对于屡禁不止、性质特别恶劣的严重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对违法广告涉及的
企业主动约谈,约谈后仍拒不纠正的,对
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依法果断采取全国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与此同时,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还将充分发挥广告审查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大广告抽查复审力度,及时纠正问题广告。
统计显示,2010年全国共监测移送有关部门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8.3万个,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1152次,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24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