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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药品包装盒背负着多少利益的“罪恶”
来源:-    浏览:632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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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公安部近日指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制售假药犯罪专案集群战役成功收网,破获价值20亿元的假药巨案,而这起巨案起源于金华警方在出租车上查获的一批药盒。蒋益群介绍说,收购包装盒获利很丰厚。像一套赫赛汀的包装盒,包括空瓶子、说明书、剪下来的防伪标识,能卖到1500元一套;“美罗华”也要约1200元一套。医院清洁工,收到这样的一个包装盒至少也能获利300元。(11月20日广州日报)

20亿元的假药巨案中,医院清洁工、负责每家医院收购的中间人、收购包装盒的批发商、假药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一个小小包装盒承载着如此众多的利益链,负重在罪恶道路上疯狂前行。

  一个包装盒至少能获利300元,在这虚高药价背后沾满的却是患者的痛苦和眼泪。不能否认,利益追逐确实容易让人变得疯狂,但是看到清洁工也参与扮演制售假药的利益链条,还是让人心里五味杂陈。

  案件得到查处当然让我们欣喜,可也有些惊恐不安,因为我们不知道类似的假药在市场上究竟还有没有?一切不当利益的买单者最后都会转嫁给终端消费者,而作为普通民众,医药又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有谁敢保证自己不会成为那个终端消费者呢?所以看到如此罔顾性命,在利益追逐下的猖狂之举,让我们除了愤然,就是感到些许的悲伤和困惑。

  困惑之一,作为制假售假者为何竟敢如此蔑视和挑衅法律的底线?困惑之二,我们医药市场的规范性何在?困惑之三,抵制制假售假行为何时能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

  显然,提高制假、售假行为的犯罪成本,加大医药行业的治理整顿力度,增强普法宣传和培养公民良好的行为习惯,就显得尤为迫切。反观我们现在的法律,虽有一定威慑力,但也存在一些漏洞。比如《刑法》第140条是以数量来量刑,而大量的假药都是化整为零直接分散在药品销售的终端环节(如医院、诊所、药店)完成的;还有,假药只要不直接致人死亡,法律是很难对制假者制裁。更为可悲的是,假药屡屡“畅通无阻”通过正规的销售终端来完成的,因此,药品销售的流通渠道及终端是控制假药泛滥的重要环节,有关部门应从立法和现实执法环节上严加管理。

  而作为普通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法律,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比如,不贪不义之财,自觉抵制制假售假行为;吃剩下的药存在家里,以备下次再用;过期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和处方,销毁后再丢掉,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包装盒事件”再次让我们清醒的意识到,净化医药市场绝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利益下的罪恶一直在寻找机会,所以全社会需要合力,大家只有众志成城,从我做起,牢筑防线,才能让更多的人放心看病,不花冤枉钱。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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