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中国将于5年内建立较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来源:-   2011-11-18 新华网   浏览:601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18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生意社11月18日讯       在17日于北京召开的第三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管工作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表示,中国将力争在5年内建立比较完善的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监管体系的建设旨在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管,提高监测、评价和安全预警能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吴浈介绍,目前中国初步建成了以国家、省、地市为基础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组织体系。根据国家食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国将力争通过五年时间,逐步健全全国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和监测机制,形成比较完善的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基本满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需求。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2005年以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停用了鱼腥草注射液、替加色罗、培高利特、抑肽酶、芬氟拉明、西布曲明、右丙氧芬和阿米三嗪萝巴新等8个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限制了罗格列酮和尼美舒利的使用范围,修改了加替沙星、头孢曲松、头孢拉定、克林霉素等几十个品种的说明书保障了用药安全;同时,还向社会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和《药物警戒快讯》等,发挥了药品安全预警作用。(记者胡浩)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