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卫生部称在全国推进医药分开
来源:-    浏览:613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12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中新网10月12日电 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医院运行监管处处长钟东波今日就基本药物在公立医院的使用情况答记者问时指出,卫生部将通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总结经验,在全国推进医药分开。

  卫生部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工作进展和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上半年医疗费用情况分析。

  钟东波指出,公立医院的基本药物问题,一直受到大家关注。他表示,药是治病手段,所以医院用药的范围取决于医院的功能定位。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所承担的功能任务不一样,它的用药范围就会有所不同。

  “从这一点出发,当时制定基本药物的307种,因为主要是为基层,就这一点当时我们是规定,县以上医院要优先配备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在符合功能定位的情况下,应该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因为基本药物是成本效果最好的药物,只要是适用范围所有医疗机构都应该使用。”同时,钟东波称,由于各地情况不同,须由各级地方的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情况合理确定药品的比例。

  “公立医院改革最基本的问题还是机制上的改变。”钟东波表示,实行医药分开,破除以药养医是公立医院改革体制机制改革特别重要的方面。卫生部要通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总结经验,下一步在全国推进医药分开。

  据介绍,目前,医药分开基本上有四个模式,钟东波说,一是支付方式改革,即《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推进按病种付费、人头付费和总额预付的改革,在改变支付方式的情况下,药品从利润源变成成本,医院本身就有激励来规范用药行为,在看好病的情况下尽可能控制费用。

  钟东波举例说,“有几个做得比较突出的,像镇江推行以人头付费为基础的付费方式改革,北京推出的DRG按病种分组的付费改革,上海推行的总额预付改革。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效果是不错的。”

  二是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情况下,药品的费用收入跟机构本身利益是没关系的,它是一个激励中性化的机制。这种情况下,医院开始根据医疗常规、病人病情来使用药物。像甘肃的庆阳、陕西的子长、上海的松江和闵行等等都在做这种模式。”钟东波说。

  三是把医院的药房独立出来,药品的差价收入由政府统筹来还补给医院,芜湖、株洲、西宁等城市采用这一做法,芜湖最近又有新的调整和完善。

  四是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这种情况下,药品的使用跟医院的收入没有关系,对原来用药品加成弥补的医疗服务亏损,通过调价或者财政补助来弥补,像辽宁的鞍山、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西的芦溪等等。

  针对这四种模式,钟东波指出,“我们下面要做的一项工作是,对不同模式利弊得失、适用条件进行总结评估,推出在全国相对比较可行的方式。我们国家各地的差异很大,难以全国一刀切推进一种模式,应当允许多种模式,推行医药分开有几个基本观点要梳理。”

  一是医药分开更重要是机制分开,切断医药之间的利益关系,并不是把机构分开。

  二是医药分开,但不等于实行药品零加成,“收支两条线管理都可以达到医药分开的效果。”

  三是医药分开,“这个‘医’不仅是医疗机构,还有医生,所有医疗行为最后都要落到每个医生,对机构的激励机制理顺之后,对医生激励机制的理顺也很重要。”钟东波指出,医生的薪酬制度、考核制度、对处方行为的监管对于医药分开也很关键。

  四是国家现在发展的基本医疗保障,医保对医院有调控制约作用。“在此背景下,推行医药分开比较好的方式,可能是支付方式改革,因为支付方式改革可以同步解决两个主体,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机制,对于医院来讲是控制成本,对于医生来讲滥用药会增加医院的成本,医院也会对医生的行为加以规范控制。”钟东波表示。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