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传来好消息:第二批复合西药已经公布,10月1日起,包括注射用氨苄西林钠氯唑西林钠在内的
34种复合西药将被列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参保患者由此有了更多的用药选择。
第二批复合西药所列品种,视同乙类药品予以支付。为控制复合药品价格,所列复合药的品种按本次公布的剂型执行,符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归类规定的其它剂型的复合药品,定期审核公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使用第二批复合西药,分别纳入相应险种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复合西药的销售价格由生产经营企业按不高于其组成药品价格之和自主销售。
此前,省人社厅与省物价局对未列入2010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但由目录内西药品种组成的复合药(包括含药大输液)进行了审核。包括依替米星氯化钠注射液在内的54种含药大输液由此自8月1日起被视同乙类药品列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记者吴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