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朝淑)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针对中医基本情况的全面调查日前有了结果。该项调查报告显示,全国近六成的医疗机构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与此同时,报告还指出,我国目前平均每万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数仅为3.06人,未来五年,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意向需求将达到51.76万人。人才短缺成为制约中医药发展的首要瓶颈。
报告显示,全国各类医疗机构(不含村卫生室)年提供中医诊疗服务近7亿人次、住院服务总量1357万人,占各类医疗机构全部诊疗服务和住院服务的比例分别为20%和16%;中医类别医疗机构提供的中医诊疗服务约占全部中医诊疗服务量的62%,提供的住院服务约占全部中医住院服务量的89%。由村卫生室提供的与中医药相关的诊疗服务全年超过2亿人次。在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是农村居民中医服务的最主要提供者,但目前尚有33.5%的乡镇卫生院和42.5%村卫生室不能提供中医医疗服务;能够提供中医诊疗服务的村卫生室全国总共有33.94万个,每月开出的中药饮片处方达3500万张,但村卫生室中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资格的人员仅有4.76万人,其从业人员的资质与所提供的大量的中医诊疗服务相比明显不足。
对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为了重视和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今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师承教育,抓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学科带头人培养、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同时也将更加重视基层中医药人才的培训和培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注重向中西部及城乡基层倾斜的财政支持,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强基层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农村定向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此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将出台鼓励个人尤其是名老中医开办个体中医药诊所的政策。
据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从2010年5月起开始组织实施全国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调查采纳2009年各医疗机构的数据,被调查机构涉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医院、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疗养院等共计73.96万个。其中,能够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的机构有44.07万个,占调查机构的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