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将家中的过期失效药品交给药店后,可换取同等价格、在保质期内的新药品。9月26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回收过期失效药品活动后,市民可在市区32家定点药店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
过期失效药加大剂量使用,可能会给人身造成严重损害;随意丢弃,会污染土壤、水源环境;低价卖给不法游医、药贩后,则有被制成假药和劣质药的危险。为消除过期失效药品的潜在危害、引导市民安全用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了回收过期失效药品活动。
此次回收药品活动,只回收超过有效期限或因保管不当造成污染、变质的国产药品(健字号、食字号产品不在此范围),最小包装完整,5瓶或5盒以上须出示购买小票。市民将过期药品交给定点药店后,可根据自身需要,换取同等价格、在保质期内的新药品。回收药品时,需登记本人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处方药需凭处方换取。
市民可在德仁堂药房、一泽大药房、枫林大药房、桥东国泰药房等市区32家定点药店,回收过期药并换取新药。为方便市民辨识,定点药店的店外电子屏或店内专柜上,都将有明确的回收过期药标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自26日启动,将长期持续下去。同时,此次药品回收只面向家庭和个人,不针对各类组织或单位。回收上来的过期失效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统一登记造册后,进行集中销毁。
(本报记者刘哲 通讯员李素霞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