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对82种、400多个剂型规格的药品进行降价,平均降价幅度达14%。当天,市发改委联合各区物价部门出动80多名执法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对市区部分药店进行检查。本报记者随同执法人员进行了采访。
当天9时许,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社会监督科科长彭夫全等执法人员首先来到灯塔路中段一家药店,亮明身份开展检查。“我们已经知道药价调整了,但是我们属于连锁药店,调价权在郑州总部,不知道降价规定是否已经执行到位。”灯塔路中段一家药店的店长告诉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手持国家发改委调价药品目录,要求收银员从微机上调出药价,随机进行抽查。随后,执法人员来到药品柜台前,对常见的调节内分泌类药品的价格进行核查对照,发现该店药品价格大多已按照规定调整到位。但执法人员发现,一种降钙素(鲑)鼻喷剂的单价规定为316元,该店微机目录上显示的价格却是369元。店长却称该药缺货。对此,执法人员当即要求该店立即进行整改,严格执行新规定。
在解放大道和红旗路交叉口一家药店,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销售的几种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最高零售价。“比如这种降钙素(鲑)鼻喷剂,规定的价格为316元/支,该店实际销售价格高达380元/支。另外,该店销售的两种规格的二甲双胍缓释片,实际售价也高于规定的价格。”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对此,该店员工承认工作中出现了疏漏,并表示要按照规定执行新的药价政策。
“这次国家发改委对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进行了调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到位。”彭夫全告诉记者。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大多数药店都执行了降价规定。下一步,物价部门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检查,一旦发现有人不执行新规定,将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