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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医院:医务人员收受回扣将受严惩
来源:-    浏览:476   更新时间:2011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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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19日,记者从市一医院了解到,该院加大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流通秩序专项治理力度,实行医务人员收受回扣惩戒制,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回扣,情节较重者,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并给予吊销医生资格或护士执照等处理。

  此次专项整治将着重规范医院药品购销行为,加强用药管理,规范诊疗、处方、用药行为,严禁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医药行为;严禁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严禁工作人员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有关处方和医疗用品使用数量等信息等。同时,着力规范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购销行为。(本报记者 史琴 通讯员 米翠珍)

  作者:米翠珍来源怀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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