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局在八个设区市药品检验所加挂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各设区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将承担以下职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信息的收集、核实、评价、上报、反馈等工作;配合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开展相关的调查、评价;受市局机关委托承担有关的技术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