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高新军6月21日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该局决定在全国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开展第三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工作,同时在内蒙古等15个省(区)启动第二批重点民族医医院建设单位,即日起开始申报。
申报条件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级应达到三甲标准,批准为中西医结合医院2年以上;民族医医院等级应达到二级标准,批准为民族医医院3年以上;医院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特色突出,学术水平较高,人才梯队合理,临床疗效显著,科研能力较强;管理科学规范,服务质量优良;有重点专科建设规划和具体措施;有开展医疗、科研、教学工作较好的基础条件;重视行风建设,医德医风良好。
本次申报工作,每个省(区、市)原则只申报1家单位中西医结合医院和1家民族医医院,前两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和第一批重点民族医医院建设单位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建设单位。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