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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药统一定价 需回归标准和质量评判原点
来源:-   2011-06-14 医药经济报   浏览:265   更新时间:2011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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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社6月14日讯 业内人士建议,要将基本药物成本价格调研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制定出来的统一价需要依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同时,企业的规模、市场占有率以及产品质量都应成为质量标的判断标准   基本药物将分批统一定价的消息正成为各药厂近期关注的焦点。据悉,发改委已选取50个品种做尝试,主要是独家品种以及经过多次集中招标采购,价格已经基本稳定且供应充足的品种,大输液产品或将成为首批统一定价的试点。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数企业已经看到了《关于对基本药物制定统一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而在认可统一定价的基础上,他们更关心的是首批执行的是哪些品种、如何定价以及对质量与服务如何评价。   需要考虑合理利润   安徽丰原药业副总经理廉保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给基药统一定价,有助于鼓励企业对其他药品进行合理定价。对于那些竞争充分、价格稳定的品种,通过实行统一定价能够减少各省招标中的繁杂程序,降低企业招投标的工作量,节约精力。   这将促使市场份额逐渐向品牌企业和配送网络比较完善的企业集中。廉保华认为,统一定价的品种,今后只招服务与质量,将鼓励生产型企业健全自身网络,这对经销商的选择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实行基药招标的目的之一是降低虚高的价格,而一些省份的降价过度造成价格虚低,成为招标备受诟病的原因之一。为此,对于统一定价,目前企业首要关心的是发改委制定价格的依据是什么。   有消息显示,发改委在3月份就已经在全国开展了有关基药成本价格的调研。有关负责人称,基本药物的定价会考虑行业的发展,成本核算将采用社会平均成本来计算。   不知道这个成本怎么来核定,各个企业的成本都不一样,比如要执行新版GMP,硬件的改造、软件投入都非常大。南昌立健药业常务副总经理王长玉说。   希望定价在平均成本的基础上给企业留有合理的利润空间。常州制药副总经理吴秋萍认为,统一定价应该考虑企业合理的费用,企业效益好才能长期持续发展,企业需要利润的支持。对此,廉保华也表示认同,他认为要能够让企业有一部分利润积累用于创新研发,这样企业才有生命力。同时,他还提出,药品成本价格的调研应该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统一价也需要依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例如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人力资源成本的变化等,都会对其产生影响。   科学评定质量标准   确实,现在的基药招标采购对于大药企和品牌药企业都没有任何优势。有不愿具名的企业负责人指出,很多产品质量在业内得到认可的企业,却在几个省的基药招标中铩羽而归,这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当初的设想方向是违背的。   该企业负责人向记者反映,他们曾对市售的某心脑血管基药品种进行过检验,发现部分产品质量不合格。有一些企业的中标价格,连原、辅料的成本价都不够,根本无法保证质量。特别是对一些按照高于国家标准的内控标准来生产的企业,低价中标对他们非常不公平。该企业负责人说,低价中标会让基药产品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受到威胁。   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宋大才曾表示,对部分经过多次招标、价格稳定、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品种,实行国家统一价格,初衷就是要避免质量风险。   正是出于上述背景的考虑,受访的企业认为,本次统一定价的本意就是遏制低价中标行为,保证基药质量安全有效。并一致猜测,统一定价的品种首先将是目前各省招标采购中部分明显低于实际行业平均成本价的品种。   但需要指出的是,那些在各省招标采购中价格拼杀惨烈的品种都是那些临床需求大、生产厂家多的产品。也就是说统一定价之后,如何来进行招标采购必然仍是焦点。   实行统一定价,最大的问题还会回到技术标怎么来评的问题上。王长玉说,定价统一后,招价格变成招资质,有关协会已经制定的相关的评价体系可能会作为评定标准。   王长玉所说的评价体系,是指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受卫生部委托制定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分级评估标准体系,主要从创新能力、药品质量、药品质量保障体系、企业盈利能力、企业风险控制能力、企业经营能力和企业诚信体系等7个方面对基药生产企业进行综合评价。   吴秋萍则认为,统一定价之后,国家应该加大抽检力度,尤其是各省的中标品种,有必要重新抽检。企业的规模、市场占有率以及质量标准都应该成为质量标的判断标准。   基药统一定价后就只评技术标,在全国范围内,中标的企业可能会集中到较小的一个范围,或许还会有新的矛盾出现,其他的企业可能也会有所不满。王长玉认为,最终可行的办法或许还是定点生产,由国家制定统一规则,逐项评定。(记者魏赟杨俊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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