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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吹牛”药 药店“医保”将不保
来源:-    浏览:572   更新时间:2011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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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市两部门将联手打击经营违法广告药品的药店。(CFP/供图)

    今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如果销售夸大治疗功能、适应症和利用患者、社会名人、专家名义证明功效的药品、保健食品等将会被取消医保定点资格。昨日,记者从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期石市将开展此方面的集中检查。

    两部门联手整治药品销售

    近日,石市食药监局转发了河北省食药监局、河北省人保厅《关于整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今后两部门将联手打击经营违法广告药品的医疗机构、药店。”石市食药监局市场处副处长安长青说。

    今后,如果人保部门发现以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名义进行商业及性病广告宣传销售药品和保健食品,药房或药库内发现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的,以及其他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向同级食药监部门通报,食药监部门要依法查处。

 而食药监部门将根据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需要,对申请办理统筹地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和已确定定点资格需要变更有关事项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销售药品、保健食品的情况及时提供相关证明。

    另外,如果食药监部门发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违法药品广告宣传,在依法查处的同时会向人保部门进行通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停机整顿或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重点针对违法广告

    “此次重点针对的还是药品违法广告。”安长青说,对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擅自发布药品、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销售违法广告药品,被立案处罚等情况,两部门都将互相通报,及时查处。

    此前,石市食药监部门已经对部分经营违法广告药品的药店进行了“约谈”。

    “如果销售违法广告药品,不仅仅食药监部门会按照规定监管,人保部门也会对其整改,直至取消医保资格。”安长青说。

    据介绍,对于销售发布违法广告药品、保健食品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其企业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向社会公开警示公告,如拒不改正的,将移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停机整顿或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对企业实施特别监管,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近期将开展集中检查

    “石市食药监局一直在监测药品违法广告,目前正在汇总5月份的监测情况,近期将会对违法严重的企业进行处理。”安长青说,近期该局还将开展集中检查,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查处。

    如果消费者发现违法问题,可以马上进行举报,工作日举报电话:85373917,节假日及夜间:85373900。(河北青年报记者张艳)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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