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我国将有更多人享受免费的公共卫生服务
来源:-   2011-05-25 新华网   浏览:169   更新时间:2011年05月25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生意社5月25日讯 2011年,人年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至2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扩大覆盖人群、提高服务质量和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秦怀金2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意味将有更多人享受到更多的免费服务。   秦怀金介绍,新增经费具体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对象由0-3岁扩大到0-6岁,每年新增服务人群约4800万人。二是新增管理高血压患者1000万人,糖尿病患者600万人,将排查发现的约300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三是增加孕产妇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提高疾病早期筛查水平。四是增加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频次。五是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承担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食品卫生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7月启动以来,卫生部协调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截至2010年底,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率分别达到48.7%和38.1%,超额完成了2010年医改任务目标。2010年,全国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4.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1.5%。为5714.2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健康检查,管理高血压患者3553.8万人、糖尿病患者918.9万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70.6万人。(记者周婷玉)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