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站点地图 用户登录
副省级城市交流食品药品检验技术
来源:-    浏览:218   更新时间:2011年05月2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5月23日,由中国医药报社和武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共同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副省级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技术协作交流会在武汉召开。会议围绕“加强技术协作,推进共同发展”这一主题,就各副省级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十二五”期间发展与建设重点部署以及如何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技术水平进行了交流探讨。

  会上,武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就多渠道、多途径加强技术队伍建设进行了交流。去年武汉市所采取派遣优秀骨干外出培训学习,与湖北省中药资源与中药化学重点实验室联合培养研究生,以及引进技术人才等方式,全方位培养和造就专业化的检验技术队伍和高素质管理人才。成都市药品检验所通过鼓励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完成了国家药典委员会下达的天麻壮骨丸等四个品种的标准起草和国家基本药物利福平胶丸等品种质量标准提高等工作。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加大推进质量体系建设,获准开展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空气洁净度、生活饮用水7大类345项检测。南京市药品检验所积极开展药品安全关联因素探索性研究,在非标方法和标准基础上,建立了检测女性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黄体酮等17种化学成分的方法,并对中药饮片添加色素、止痛类11种非法添加化学成分的标准进行了深入研究。深圳、西安、宁波、杭州等食品药品药检所就构建应急检验平台、提高药品安全保障能力等经验进行了交流。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燕、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副院长王佑春、中国医药报社社长燕辉出席会议。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的有关专家就中药标准提高、中药检验研究等问题作了前瞻性学术报告。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药械-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