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ADR中心均为县(市)局直属事业单位
日前,石家庄市井陉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正式成立。至此,石家庄市及所辖17个县(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全面完成。各县(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均为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其中13个为全额拨款型事业单位,4个为差额拨款型事业单位,每个中心人员编制为5~7名。
为提高药械安全预测预警和分析评价能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完善地(市)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体制的要求,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积极措施,加快机构建设。
石家庄市局主动向市政府汇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及存在的困难,争取政府支持,努力推动相关工作开展。经努力,石家庄市政府于去年10月批准成立“石家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石家庄市局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0名。随后,市政府以办公厅文件形式印发了《石家庄市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年度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各县(市)在2011年底前完成监测机构建设。力争用2~3年时间,全面加强监测机构的办公设施、技术装备、人员素质和规章制度建设,在全市形成以市、县两级监测机构为依托,集监测评价、应急控制、宣传培训于一体,精干高效的药械安全性监测与再评价技术支撑网络,进一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石家庄市局加强对县(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的督导,局长毕拉祥多次带队深入各县(市),与当地政府沟通,数次召开县(市)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调度会,解决机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力地推动了县(市)监测机构建设。目前,石家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各县(市)监测中心人员已基本到位。
据悉,下一步石家庄市局将积极推进监测网点建设,使监测网络覆盖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各环节。同时,分阶段对市、县局有关监管人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人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