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缝隙”和监管不力,以及机制不完善,给了企业多种回旋空间,“变脸药”、“特权药”不断出现
《望东方周刊》记者刘武 | 北京报道
“每天都在郁闷中生存。”3月份的“两会”医药界代表委员座谈会上,谈起药品招标采购,全国人大代表、神威药业董事长李振江的愤懑之情,与上一年几无二致。
各省药品招标过程中“唯低价是取”,导致企业恶性竞争,“大企业丝毫不敢越雷池一步,倒是小企业以低于成本价中标。”李振江说,他“压力很大”。
对此愤懑的全国人大代表还有孙耀志、李大鹏、徐镜人⋯⋯以及四川科伦药业董事长刘革新等全国政协委员。李大鹏说:“做药就像做‘白面’一样既要小心,又很吃力。”
反观医疗界,尽管这些年舆论将“看病贵”的根源指向“以药养医的机制”,但医疗界却似乎异常委屈,且愤愤不平。
事实上,涉及药品的多个环节都发现过价格违法行为。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2月23日发布的《2010年价格监督检查情况统计分析》显示,在2010年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里,医药价格违法案件居首位,占比超3成。
那么,究竟谁才是药价扭曲背后的推手?
是厂家、中间环节,还是“以药养医”
3月15日,国家发改委、监察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对药价实实在在的大检查,必将深入触及背后纷繁复杂的利益纠葛。
对于药品的利益分成,曾广为流传着一个比例:按照占批发价的比例,一般药品的出厂价占20%、国家税收占13%、挂靠医药公司的配送费占5%~8%、代理经销商利润占10%~20%、医药代表利润占10%~20%、医院顺延加价15%。
一些媒体试图根据上述比例解读药品利益纠结的源头,后来却被众多企业代表和学者批评为解读肤浅偏颇。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对《望东方周刊》说:“生产企业很委屈。2010年,国内制药企业的含税利润只有10.5%,而跨国制药企业息税后利润在25%~30%。”从这条利益链上看,药品生产企业获益并不丰厚。
一些观点则将药价虚高的根源归结为“过多的中间环节”。
但早在2006年前后,作为主要中间环节的医药商业企业就开始疾呼进入“微利时代”,行业平均利润率不足1%,这个充分市场化的领域不存在暴利。
至今,本刊记者还能在一些研讨会上听到熟悉的质问:“让监管部门一味地压缩中间环节试试,看最终受伤害的是谁?”
那么,药价虚高扭曲的症结究竟在哪里?“药价虚高”的矛头不断略有变换,但有一个矛头一直没变——“以药养医”的机制。
大致的逻辑是:由于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患者与医生形成了主体和代理人的关系,由于高价药加成后获利空间大,激发医疗机构对高价药的偏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也乐于迎合,于是价格越高的药品在医院越好卖。药品采购和销售上的双向垄断,使得医疗机构的用药行为左右了药品市场的发展。
矛头也指向了“拿回扣的医务人员”。有人爆料医生的回扣占零售价的20%~40%。多年来媒体曝光的医生拿回扣案例一次又一次让人大跌眼镜。
“以药养医”只是看得见的“祸首”
按照业内常用的说法,医疗机构垄断了药品销售80%左右的市场。城市大医院平均至少45%的收入来自于销售药品,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这个比例更高。
全国政协委员刘凤2009年曾调查了全国范围内的125家乡镇卫生院,发现“药品收入占整个卫生院收入的70%到80%”。
那么,降低药价虚高是不是就应以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作为主要着力点呢?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处处长宋大才对《望东方周刊》说:“药价问题不单纯是普通的价格问题,而是体制机制中的各种矛盾的集中体现。如果体制机制顺了,目前药价存在的问题自然就能够得到解决。如果不能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患者用药费用还是会通过其他的方式涨起来。”
一些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也是这样想的。比如今年两会期间,就有“N次下调药价,不如一次医药分家”的观点出现。
于是,公众对每一次出台的公立医院改革政策都报以期待,欢呼雀跃。
医疗机构始终保留不同意见:药价太低我们敢用吗?价格不是医院定的。此外,药品采购是政府主导,药品加成15%是政策规定的,政府给医院的拨款只占医院年开支的7%。
很难从医疗机构管理者发言中听到“以药养医”,他们充其量认同的说法是“以药补医”。
究竟谁才是药价发“虚”真正幕后推手?
监管的缝隙
有人也将矛头指向政府管制,因为一些部门不仅监管不力,同时部门间存在监管“缝隙”。
这些监管“缝隙”和监管不力,以及机制不完善,给了企业多种回旋空间,“变脸药”、“特权药”不断出现。
比如,按照我国目前的药品定价机制,除了要考虑企业成本和利润外,还存在着对各方面的认定,这些认定派生出专利药、原研药、仿制药、首仿药⋯⋯这些认定来自于政府不同部门,但是都会与价格挂钩。
有关医改的争论中,药价管制一直是焦点之一。药价究竟是要听政府的,还是要听市场的?政府降价究竟有没有用?
很多人以美国对药价管制较宽松为据,但也有专家指出美国有一套较为严密的机制约束着药价扭曲,比如医保付费的约束。
宋大才对本刊记者说,“对药价实行必要的监管是各国政府普遍采取的一项措施,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未来还将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分期分批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价。”
谁在扭曲药价
“没有最高,只有更高”,“天价药”屡屡被曝光,令人纠结。
作为医疗问题矛盾的集中体现,理顺药价是医改理所当然的重点。近来,在抨击“药价虚高”多年之后,“药价虚低”的说法又开始流行,医药界已然呈现“药价虚高和虚低同时存在”的扭曲之局。
本刊的调查发现,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疗机构都对药价问题备感委屈,
甚至,仅仅批判“以药养医”体制都是不够的——客观存在的监管“缝隙”和监管不力,使得一些企业有多种回旋空间,“变脸药”不停地出现,最终影响到价格。另一方面,“特权药”已成医药界顽疾——二十多批次的药品政策性降价,对享受超国民待遇、拥有单独定价权的外资药影响甚微。
本专题对外资“特权药”问题进行调查剖析,并揭明扭曲药价的影响因素,以期药价相关机制能回应并改变“民生多艰”之局。
“特权药”强势之局
外资“原研药”概念混淆了专利药和非专利药的区别,享受着定价上的超国民待遇,“特权药”已成医药行业顽疾
《望东方周刊》记者刘武 | 北京报道
近年来,中国二十多批次的药品政策性降价,对拥有单独定价权的外资药影响甚微,“特权药”已成医药行业顽疾之一。
3月28日开始实施的新一批次药品降价重点列入了外资药品,被认为是继2010年12月降价之后,主管部门第二次对外资特权药动刀。
此番,外资制药企业不再直接拒绝降价,而是呼吁“合理评估价差,分步骤、平缓的价格调整。避免市场过大震动,影响企业投资的信心”。
这样的表态基于一种政策动向:取消外资药品定价特权,缩小与国产药品的价差是大势所趋。正在制定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在最近透露出各种信息,也都呼应着这种趋势。
外资特权药不但有高价格,也占据着全国接近30%的市场,在一线城市的二三级医院占比更是接近70%,在诸如心血管治疗药等医院常用药中,外资药占比遥遥领先。
在这样的现实基础上,取消外资特权药的努力会出现怎样的不确定性?国内医药市场又会出现怎样的格局?
特权药争议已逾十年 发改委态度趋明
2010年广受关注的一份“国家基本药物外资原研药单独定价与国产药品统一定价对照表”中,9个外资原研药价格平均比国产药品高出13倍,最高达23倍,价格最接近的也高出6倍多。
上海罗氏的头孢曲松(商品名“罗氏芬”),曾被业内讥为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罗氏芬难题”。
同种药品,甚至有些同为国家基本药物,为什么外资药和国产药价格如此悬殊?
“最主要原因在于‘原研药’的特权。”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对《望东方周刊》说。
何为“原研药”?官方解释是“化合物专利过期(包括行政保护期结束)的专利药品和同类药品(未能申请中国专利保护,但在国内首次上市的药品)”。
我国市场上,“原研制类”药品主要集中在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制药企业中。“原研药”在招标、政策性调价时的特权待遇,是国内制药企业抱怨十余年的焦点所在。
为鼓励企业进行药品研发,鼓励外企将更多创新药带入中国市场,2000年左右,原国家计委制定的政策给予创新药品种定价优惠,使原研药价格逐步脱离一般药品的价格体系。对于已过专利保护期的原研药品的价格,原国家计委是在仿制药品成本基础上上浮30%~35%制定出来的。
然而,这一加价比例引起外资药企的反对,他们认为:以国内仿制药企业的成本作为定价基数不足以反映他们在中国建厂、药品注册、医生教育、上市后药品监督等方面的真实成本,因此“原研制药品应该依照国际惯例定价”。
全国人大代表、扬子江制药企业董事长徐镜人痛陈:“在招标时把人家的仿制药卖高十几倍、几十倍的价格。同样是仿制药,价格却不一样,我们总好像比别人低一等似的,感觉很自卑。”
而今,国家发改委也开始直面争议,态度渐趋明确。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宋大才对《望东方周刊》说:“逐步缩小单独定价与统一价之间的价差,大幅降低过了专利期的原研药价格是我们政策制定的方向。这些单独定价药品都已过了专利期,再加上这么多年时间已经得到了合理补偿。所以说,这些企业还是能够满足生产、研发投入的。”
但另一位知情人士则对本刊记者说:“对于这个问题,即便国家发改委内部也仍然存在着争议。”
拒绝降价的软硬两手
大部分在华外资药企重要利润源就是拥有单独定价权的原研药。一些机构预计,外资企业原研药销售额占其总销售额80%以上。
可以预见,取消或降低外资原研药单独定价注定不会是件容易的事情,或许会面临软、硬两方面的阻力。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研制与开发行业委员会(英文简称RDPAC)在回复《望东方周刊》的邮件中说:“我们已经向政府提交了一些统计数据——通过对亚太地区内和几个国际市场间的比较,证明在中国的出厂价是合理的。”
2011年1月10日,RDPAC也曾发布报告说,“中国‘十一五’规划期间,RDPAC的37家会员公司在华投资总额超过200亿人民币,其中近1/3用于研发中心建设—— 有15家企业在中国设立了19个研发中心;70%以上的会员公司中在中国设立了生产工厂,工厂数量达到49家。”
他们善于将诉求的“合理性”传达给政策制定者。比如,2005年10月底至11月初,RDPAC等机构组织了一次为期两周的欧洲之行—— “中国制药知识产权欧洲考察”, 考察团成员是多个主管部门共计12位官员和制药行业代表。在后来撰写的报告中说“考察报告中的一个主要建议是在中国制定延长专利保护证书的体系”。
有时,外资制药企业也会直接提要求。比如2004年6月,欧美制药企业通过协会向中国政府提出单独定价的要求。事情由头是我国价格主管部门在2004年及以前的多批次降价引起诺华、罗氏、惠氏、默沙东、德国先灵等几十家外资药企的不满。
外资特权药仍会存在且强势
2010年10月25日,RDPAC发布《制药企业质量体系调研项目》报告。该报告由RDPAC和美国制药研究和制造商协会(PhRMA)联合委托机构对中国制药企业质量体系进行系统评估,项目组对13家领先的中国制药企业和大量行业利益相关者进行了抽检、调研。“研究发现,同样是GMP认证合格的企业,由于质量管理体系不同,药品质量可能存在较大差别。”
报告还揭示一个问题,“中国医药产业大而不强—— 5000多家制药企业尚无一家进入世界制药50强,即便是从仿制药的角度而言,中国企业距离Teva(印度企业),山德士(瑞士诺华旗下公司)等仿制药巨头也有不小的差距。”外资制药企业像导师一样为中国制药业指出了完成从“大”到“强”的光明之路——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质量管理体系。
国家发改委也认同缩小价差的主张,但是对于似乎“忧心忡忡”的外资药企也不忘给予一些安抚。
宋大才对本刊记者表示:“缩小价差始终是我们坚持的方向,但是这需要一个分步到位的过程。”
问题的关键是“过渡期已经很多年,还将会延长多长时间”?有业内知情人士曾透露,依照发改委的设想,外资原研药与国产仿制药之间的价差将在未来4年内逐步拉平。但是,对于这一说法目前官方回应相对模糊——“分期分批分阶段执行”。
“系铃”容易“解铃”难 谈判近乎无筹码
设定过渡期的做法,也取得业内一定程度理解。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综合部主任、中国医药产业安全调查课题组牵头人许铭对《望东方周刊》表示:“一步到位取消外资药特权待遇不现实,国内企业要适应即将到来的高中低端市场全面竞争也需要过渡期。”
近些年以来,外资药不仅占据价格高地,也占据着中高端市场,而国产药品则主要把控着没有多少价格主动权的中低端药品市场,从而大致形成一种“平衡”。
一旦这种“平衡”被打破,似乎谁都输不起。
对于国内企业来说,输就意味着在本土市场全线溃败,彻底抬不起头。财大气粗的外资药企也输不起。因为除了专利药将陆续到期,后续创新药物乏善可陈之外,他们还得面临一个严酷的现实—— 欧美传统医药发达市场增长明显趋缓,但包括中国在内的17个医药新兴市场则表现出显著成长潜力和市场前景,而这能够在股市上为股东设定一个期待。
IMS的研究认为,中国医药市场在2010年~2014年复合年增长率将达23.2%,同期全球医药市场复合年增长率下降到6.2%,全球超过45%的销售增长贡献将来自新兴医药市场。
“强基层”是此轮新医改的重点举措之一,基层药品市场将大幅扩容。有预测说,未来几年中国医药市场三分之一的销售将来自于三四线城市。
本刊记者注意到,在新医改之初,外资药企对基本药物目录多少显得漠不关心,后来渐渐变得重视起来。外资药企已经着手开辟“潜力巨大”的基层市场,甚至表现出欲薄利多销“以量补价”的姿态,试图主动打破与国内制药企业形成的市场“平衡”。
许铭对本刊记者说:“新医改之后,外资企业似乎比内资企业对新医改政策更加敏感更加关注,市场布局目的性更明确。”
如果外资药企放下身段,国内制药企业,究竟有多少胜算呢?这是未来几年足以让人紧张的问题。因此,很多专家对于国家层面上推进的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寄予厚望。
在国内,并不缺少支持政府管制医药价格从而控制医疗支出的事例,但是企业界和绝大多数企业界人士反对干预:控制医药价格上涨并不等同于控制医药支出上涨,非管制药品的价格或者其他医疗服务成本上升可能抵消政策干预的作用。
管制效果之问
大部分经济学家的研究结论也不主张政府对药价进行干预。
比如,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卫生经济与管理学系主任刘国恩等人2008年的一项研究结论认为:政府干预政策的确降低了价格,但医生会通过调整药品使用结构来应对价格管制,大大削弱政策干预的影响。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吴斌珍等人,曾经对1997年~2008年政府药品降价政策的效果进行定量评估,也认为“政府的药品干预措施并没有很好地实现政策实施的初衷”,反而“带来了包括刺激进口高价药等新的行为扭曲”。
吴斌珍对《望东方周刊》说:“研究表明,政府直接的降价政策仅仅在不超过5个月时间内小幅控制药价;降价政策对消费者的医疗支出影响非常有限,药品零售价格指数和医疗用品消费价格指数最大的单月降低幅度分别只有0.46 和0.27个百分点。”
但是吴斌珍倾向于政府目前对药价进行管制“至少一定阶段政府还是应该对药价进行规制” 。
目前,我国政府对药价管理总的原则是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政府定价药品虽然数目少但一般用量大。官方数据显示,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药品占22%左右。
制药业巨头离最初的崇高目标渐行渐远,现在更多地关注股价并对其股东负责,变成一个巨大的营销机器而非创新机器
《望东方周刊》记者刘武 | 北京报道
在2010年“天价芦笋片”事件以后,媒体接连曝出其他一批药品价格过高问题。
然而,“药价虚高”多年之后,“药价虚低”也开始被提及。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宋瑞霖对《望东方周刊》说,“现在‘药价虚高’和‘药价虚低’同时存在。”
这并不是说“药价虚高”得到了遏制,而是药价出现更为复杂的扭曲,甚至危及用药安全。
根据我国政府药品定价机制,药品定价根据成本加利润进行定价。利润是建立在成本基础上的,成本究竟是怎样水平?在国内外,药品成本都称得上一个暗箱问题。
企业质疑主管部门“没谱”
根据国家发改委最新的“降价令”,从3月28日起,降低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药品的价格,平均降幅达21%。
本次降价以抗感染类药和治疗心血管疾病药品为主,这两类药品销售额排在用药市场的前列。国家发改委预计,调价后每年可减轻消费者负担近100亿元。各大券商普遍认为,此次降价与预期相比仍属“温和”层级。
“主管部门究竟有没有谱?”多次降价引起了制药企业和行业组织的质疑,有业内人士就对本刊记者表示:发改委的成本调查难以获得真实数据,因为很难保证生产企业、商业企业、医疗机构会向发改委提供真实的数据。
2010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天价芦笋片事件,正是因为湖南省物价部门“了解信息不够充分”而使得制定的零售指导价虚高。有调查表明,一些实行零差价的城市,多数社区医院诊所药品的零售价,仍高于社会零售药房和连锁药店。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对《望东方周刊》说:“价格制定部门以何种方式进行成本调查,能不能获得真实成本数据,究竟选择了哪些评审专家⋯⋯这些问题都不清楚,难免让人产生疑问。”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了解药价的主要渠道有4个:物价部门上报的价格、重点省市的医院购进价、各地招标价,以及重点大型商业公司的交易价。
因此,有行业企业质疑发改委对药品成本并不掌握,定价很大程度上参考市场招标价等实际交易价格。他们一直有疑问:政府政策性定价与市场交易价特别是招标采购价究竟是什么关系?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处处长宋大才对《望东方周刊》表示:“政府定价需要肩负一定的责任,既要考虑到产业健康发展,又要考虑到药品费用的社会可承受度。
国家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牵头负责对药品的成本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调查。”
一直以来,行业企业都将药价与企业创新能力相关联,“药价虚低”自然会影响创新。但在“药价虚高”广受老百姓诟病的这些年,我国制药行业大部分企业的研发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重不足1%,大企业的研发投入也很少超过年销售收入的5%,国际上一些企业的这一比例通常在15%至20%之间。
关于成本的真实和谎言
国内约97%的化学药是仿制药,因此理论上说企业的真实成本相对较为容易掌握,更加复杂的是有着专利药的外资制药企业。
一个在国内外制药业广为流传的数据是,一个真正的新药通常要用8~12年的时间,在5000~10000个化合物中才能最终筛选出一个有效的专利药,总花费约在8亿~10亿美元。
这几个数据在业内广为流行,即便我国大多数从没有研发出严格意义上专利化学药的企业也都以此为论据。
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工作了20年、1997年被《时代》杂志提名为美国最有影响力的25人之一的玛西娅·安吉尔(Marcia Angell)博士,在本世纪初写成《制药业的真相》一书尝试撕开全球药价黑箱。
在书中,玛西娅·安吉尔近乎石破天惊地揭示了“制药业的真相”,比如多数药物的真正成本平均在1亿美元之下,所谓的8.02亿美元成本(十几年前的说法,现在都认为需要10亿美元左右)是个“虚构的数字”,这个数字最初是在2001年11月30日费城的媒体见面会上,出自一群受制药公司资助的经济学家之口,该研究的原始数据也都由这些公司提供;绝大多数的“新药”根本就不新,大多情况下只不过是制药公司在对旧药的“模仿性创新”。
玛西娅·安吉尔认为,制药业巨头离最初的崇高目标渐行渐远,现在更多地关注股价并对其股东负责,变成一个巨大的营销机器而非创新机器。
大量的投资不是用于生产更多的创新药品和降低价格,而是进行公关、游说政府减少价格管制,以及钻法律空子延长专利期。
经典老药“降价死”真相
这些廉价的经典老药已经或将要被价高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披马甲药品”所取代,老百姓和政府财政被迫为高价药埋单
《望东方周刊》记者刘武 | 北京报道
“社会上关于药品‘降价死’的说法不成立。”3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处副处长朱德政对《望东方周刊》说,“很少或几乎没有是由于我们定价比成本还低的情况。”
这是国家发改委首次公开否定业内外延续多年的药品“降价死”说法。朱德政的论据是中国价格协会和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对2002年~2007年社会反馈药品政策性降价之后出现280多个短缺药品进行的调查。
“降价死”经得起推敲吗?国家发改委多批次降价,公众却感受到药品“降价”沦为“空降”,这是不是一种幻象?
国家发改委委托调查的突破与遗憾
本刊记者最终检索到介绍该项调研较详细内情的论文——《我国短缺药品现状调查分析》,发布在2010年第9期《中国药房》杂志上,作者是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和中国价格协会副秘书长赵振东。
史录文向《望东方周刊》证实,这篇论文正是在国家发改委委托调研项目基础上完成的,“这项调研的确是受国家发改委委托,为解决我国短缺药品问题提供参考。”
这是“迄今为止国内进行过的最大规模的一次短缺药品价格调查”,通过检索41家媒体的报道和对114家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问卷调研,共计得到284种短缺药品。
经过对国内3家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实地调查之后,调查组发现“284种短缺药品中,只有40种是3家流通企业均未经销的品种,占总品种数的14%。”
史录文说:“经过对这些短缺药品逐个再分析之后,发现真正短缺的只有20多种。”
调查最终的主要结论将药品短缺与政策性降价画清了界限:40种供应不足的药品与我国的药品价格没有直接联系,我国短缺药品的生产供应基本正常。
不过,调查对象是“短缺药品”,这与公众所称“降价死”经典药品本意并不完全一致。如果廉价经典老药被各种“变脸药”取代,同一化学通用名的高价药仍然有很多,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短缺”?
“在最开始调研的时候,我就感到犯难——‘何为廉价?’并没有科学的界定,‘降价死’‘廉价药’等表述都是老百姓的主观体验,并不是严谨的药学研究范畴的用语。
后来我们就转而定位研究‘短缺药品’。”史录文说,“短缺包含很多种情况,比如由于突发自然灾害导致药品不够用,也是一种短缺。”
史录文强调,调研是基于2002年——2007年这个特定时间段的,其他年份的情况则不好评价。
究竟有没有经典老药“降价死”?
2005年11月,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为一位白血病患儿曾急寻救命药“环磷酰胺”;2006年10月,上海儿童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里两次被下达病危通知的患儿不得不等待着一种救命药—— 经典特效药复方磺胺甲唑注射针剂。
2007年4月,《湖北日报》的记者在武汉遍寻14种经典老药,其中80%不见踪影。一位老人花费十多天,辗转大武汉遍寻呋喃妥因肠溶片,最终也是失望而归⋯⋯
类似的故事也在广东、浙江、北京等多个省市普遍出现过。原因几乎都是指向:降价之后价格低所致。
最初引起人们关注经典老药短缺是一种重症肌无力患者的救命药—— 新斯的明针。媒体报道曾有病人家属跪求医生给孩子用这个救命药,但由于药品短缺医生无能为力。
各地媒体上报道过的在当地找不到的药品名单包括更生霉素、青霉素、四环素、三黄片、去痛片、扑尔敏、黄连素、胃舒平、西地兰、香莲丸、长春新碱、索密痛、食母生、红霉素软膏、山楂丸、颠茄片、络贝林、痱子水、滴鼻净、宝塔糖、保济丸、扑热息痛、人丹、开塞露、妇科十味片、安乃近片、元胡止痛片、甲紫溶液、猴头菌片、麻杏止咳片、土霉素、氨茶碱、病毒灵、舒喘灵、舒筋活血片、大活络丸、八珍益母丸、复方利血平片、七厘散、人参健脾丸、氯霉素滴眼液、人工牛黄甲硝唑、呋喃妥因肠溶片、金霉素眼药膏、诺氟沙星胶囊、速效伤风胶囊、乙酰螺旋霉素、利巴韦林滴眼液、炉甘石洗剂、硫软膏、止咳糖浆、绿药膏、复方甘草口服液、川贝枇杷糖浆、罗布麻片⋯⋯
尽管上述有些经典老药并不是真的“死掉”了,在部分城市药店的柜台角落里可能有售,但在市民看来这与“死掉”其实无异,这些廉价的经典老药已经或将要被价高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披马甲药品”所取代。
“经典老药之死”不全是降价所致
在一些80后年轻人的记忆里,也许存在着被戏称“打屁股针”经常要用到的青霉素,但是临床上青霉素几乎已被连番“升级”、价格上涨数十倍的其他抗生素取代。
包括国家发改委、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在2006年、2007年前曾经展开过对经典老药的挽救举措,但效果较有限。比如,2007年2月,国家药监局“从自愿申报生产廉价药的数十家药企中”选出了10家“佼佼者”,还签订了承诺书。时隔半年之后《经济参考报》调查发现,其中只有4家投产了少数几种廉价药。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乌日图曾对全国12个城市42家三甲医院调查后发现,大医院“廉价药”短缺情况严重。一些药品零售企业曾推出“廉价老药专柜专区”,最终却都难以为继。
很多药学专家强调,要辩证看待廉价老药。比如,有些老药由于副作用大需要升级换代,退市也是迟早事,但一些被证明是经典的老药从市场消失并非因为“实力不济”。那么,究竟什么原因导致它们逐渐消失?
一些所谓“升级换代”药品使价廉经典老药淡出人们视线,老百姓和财政被迫为堪称“药品中的奢侈品”的高价药埋单。
当然,廉价经典老药的消失也跟公众不良用药习惯有关,也与卫生职能部门对合理用药知识监管、科普不够有关。
2009年8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出台之初,本刊采访的多位权威专家对基本药物推动合理用药寄予期望,但至今社会合理用药水平仍未见明显提高。
分析最为通俗也最为透彻的也许是卫生部原党委书记、部长高强的感叹:“整个链条都需要高价药,那么到老百姓那里价格就不可能低下来。”